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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亚]热闹与乡村庙会传统的生命力——以冀中南地区为中心的考察(3)


    四、人、神与庙会上的热闹
    “热闹”是“行好的”举行庙会时所希望达到并努力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那为什么他们追求这一目标呢?这个问题相当复杂,因为人们有多重动机去组织和参与庙会。下面将从两个方面进行一些分析。
    一方面,“热闹”是受人们欢迎的一种社会生活状态,所以冀中南地区的“行好的”在举办庙会时也会尽量营造热闹的效果。
    中国人对热闹的喜爱已经是一个不言自明的事实(16)。而这种对热闹的偏爱也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的宗教信仰生活。例如,魏乐博(Robert Weller)认为,中国民间宗教是“热闹”的宗教:它们充满了人,嘈杂喧闹,具有不同的声音和鲜艳的色彩(17)。同时,他发现追求热闹和追求保佑一样是人们去寺庙的动机之一(18)。而通过对陕北社会的研究,周越(Adam Chau)则发现,在陕北,与普通话“热闹”一词相对应的“红火”在当地是一种积极的、为人们所向往和追求的社会性的模式。换句话说,红火是一些社会事件如葬礼、婚礼、宴席或者庙会所期望达到的一种状态,所以在陕北,对于组织者来说,庙会与婚礼等社会事件一样,如果被认为不红火,就意味着失败,会给主办者带来耻辱和不光彩,所以庙会的主办者尽可能地追求热闹的效果。而对于庙会的参与者来说,庙会提供了一个让他们体验红火的机会(19)。
    同样,在冀中南地区,人们也是喜欢“热闹”的,而通过举办庙会,“行好的”不仅集体公开地祭祀所信奉的神灵,而且可以吸引人群,提供多种娱乐活动,从而使庙会成为乡村生活中一种热闹的社会事件,为人们体验热闹创造了机会。所以如同前面所引用的一些“行好的”的话所显示的,举办庙会的一个目的就是给人们提供一个享受热闹的机会。事实上正是这样,过会时的热闹场景是受人们所欢迎的。对此,定县政府在上世纪60年代的一份报告里有着生动的描述:
    农民对庙会有着浓厚的兴趣和习惯,他们把它当做自己的节日。庙会期间,家家户户都要包饺子、包粽子、请亲戚,穿上最好看的衣服、带着一家大小到庙上去看热闹。一般的学校、生产队要放一天或半天的假,没有放假的农民也要自动请假,谁也拦不住。(20)
    不仅“行好的”会参与庙会,甚至信奉天主教等其他宗教的村民也会出现在庙会的场合。一位“行好的”告诉笔者,这些人来庙会不是为了烧香、敬神,主要是为了看“热闹”(21)。
    正因为如此,在冀中南地区,一方面,庙会是乡村生活中为数不多的可以提供热闹的机会,另一方面,庙会上的“热闹”是受人们欢迎的,所以举办庙会的“行好的”都会努力追求庙会的热闹效果。
    另一方面,正如所有的庙会最初都是为神灵而举办的一样,庙会上的“热闹”也与神灵有关。
    这涉及到中国民间信仰的一个核心问题。对于中国的民间宗教信仰者来说,不论他们信奉的神灵有何不同,无一例外地是他们都希望自己信仰的神灵是灵验的,或者说,他们只崇拜那些灵验的神灵(22)。但是不同的神灵的灵验是不一样的,有的神灵被认为很灵验,有的神灵被认为不怎么灵验。这种神灵灵验的差异被有的研究者概括为“灵力”,即不同神灵的灵力有大小之别(23)。这一属性再加上中国民间神灵的多样性使得判断某一具体神灵灵验与否非常重要。一般来说,有两种判断神灵灵验的方式。一种是直接的体验,如某一信仰者直接体验神迹,或者通过神迹故事了解到其他人所经历的神迹;另一种是间接感知的,即通过一些外在的指标来判断一个神灵是否灵验,例如膜拜的人数、庙宇的人气、香火的旺盛、捐献的多少等。例如,韩森(Valerie Hansen)发现:一般人们认为,如果一个神灵不灵验,没有神迹,就不会有信奉者前来祭拜祠庙、参加庙会(24)。所以,一个神灵的庙宇或者为其举办的庙会人气旺、捐献多、香火盛意味着神灵很灵验(25)。而几乎所有这些因素都可以归到“热闹”这个概念,所以最终“热闹”成了衡量神灵灵验如否的一个重要的外在指标。例如一个“热闹”的庙宇意味着有很多信仰者前来烧香膜拜,说明该庙宇的神灵是灵验的,否则不会吸引这么多信仰者。反之,一个不“热闹”的庙宇意味着门庭冷落,没有多少信仰者,说明该庙宇的神灵不灵验。
    “热闹”成为神灵灵验的一个重要指标,这样,一方面,信仰者可以根据神灵的庙宇或庙会热闹与否去判断神灵是否灵验并进而选择要敬拜的神灵,另一方面,这也使得通过对“热闹”的营造而彰显、确认神灵的灵验成为可能(26)。后面这一点正好反映了众多研究者已经发现的“神人相依”的关系。例如,涂尔干(Emile Durkheim)认为“没有神,人当然不能生存,但如果人不对神进行崇拜,神将会死亡。(27)”同样,在中国民间信仰领域,人神也是相互依存的,“人需要神袛的庇护与显灵,神则需要人的承认和报答”(28)。而通过举办庙会来营造热闹氛围也成了人们承认和报答神灵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
    对于冀中南地区的“行好的”而言,他们同样希望自己所信奉的神灵是灵验的。所以他们也希望通过一些热闹的活动来表明他们的神灵是灵验的,而庙会正好是这样一个场合。如前所述,庙会是“行好的”信仰生活的集中展示,也是乡村生活中一种热闹的社会事件。
    在冀中南地区,庙会的主要活动是集体公开的上供、念经,而信仰者则可趁机前来膜拜、还愿。由于庙会大都周期性举行,而且一年一次,所以庙会期间信仰者最为集中,因而庙会成为展示神灵灵验与否的一个重要机会。一个庙会越热闹,说明参加的人越多,进而暗示该庙会所祭祀的神灵越灵验。所以,在冀中南乡村,庙会的热闹程度成了神灵灵验最直接的指标。而通过举办庙会营造热闹成了“行好的”确认、展示,甚至生产神灵灵验一个重要机制,所以“行好的”不仅热衷于举办庙会,而且非常在意庙会的热闹与否。
    这种通过过会来营造热闹氛围进而确认和彰显神灵灵验的方式得到了一些村落庙会案例的支持。一些村落庙会的最初举办就是因为庙里供奉的神灵的灵验。在《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中记载的定县东旺村的庙会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东旺村里有一个城隍庙,座北向南。据现在人传说,这庙先头很灵验。乡民有病或是不能解决的事情,到城隍庙里焚香祷告,病可痊愈,事可解决,所以有人主张发起庙会。”(29)
    通过举办庙会,神灵的灵验不仅可以得到确认,而且会进一步彰显。在定县调查中,研究人员详细记载了一个村落庙会起源的故事。定县药刘庄本来没有庙会,1927年冬,村长提议把村西的一棵大柳树锯下卖了,拿卖得的钱来兴办学校。因为有人反对,所以没有实行。到了1928年正月,有人对村里人说他做了一个梦,梦见神仙说村西的大柳树将要显神,柳树皮可以治一切病症。后来村人多去烧香磕头,请柳树神治病。恰巧有的病人刮柳树皮煮了喝了,果然痊愈。于是村人办庙会,给柳树神演戏。另外一种说法则是,村中一个人说他一天路过大柳树时,忽然不能动弹,在那里站了一天。村里人把他弄回家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他曾经说过不信神灵的话,今天走到大柳树下,就不能动转,一定是大柳树显神,所以怪罪下来。于是村里人办庙会,给柳树神演戏。还有一种说法则是,无极县的一个病人经过大柳树,看到这棵大柳树高大威武,就跪下来给它叩头,向它祈求,后来病体痊愈。这个病人把这件事告诉村里人,村里人决定办庙会。虽然不能确定这三种说法中的哪一种是事实,结果是药刘庄开始办庙会了,日期定在三月初二到三月初五,全村先合摊150元作为办庙会的费用,请来了戏班,搭起了神棚,供奉上神位,同时也吸引了很多做买卖的。庙会演戏前几天,村中就通告全体村民,村民们于是接亲戚朋友来看戏,预备好饭菜,大吃大喝。到了庙会那几天,村民和学生都停止工作,为的是过庙会(30)。
    正如欧大年(Daniel Overmyer)在引述这个案例时所指出的,定县药刘庄的故事是有关华北村落庙会起源的不可多得的材料(31)。从这段材料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庙会、热闹以及神灵灵验的关系。虽然关于柳树神的灵验的显现有不同的说法,但毫无疑问的是,举办庙会的原因是柳树神显灵了,所以可以推断,确认和彰显柳树神的灵验如果不是村民们举办庙会的全部目的的话,也是一个重要目的。而且,这一目的通过庙会的举办确实达到了,因为如同这一地区的其它庙会一样,药刘庄的庙会也是一个热闹的事件,吸引了远近的村民。结果,到研究者调查的1929年,“每天到会的人数约4000上下,多是附近十几个村庄来的。(32)”在庙会期间,“各村来求柳树神的很多,男女老幼,拥挤不动。(33)”可以看出,通过庙会的举办,柳树神的灵力得到了确认和彰显,因为不仅药刘庄本村的人,而且很多附近村庄的人都知道柳树神的灵验了。
    甚至有时候,通过庙会的举办,一个先前并没有多少灵力的神灵也变得广为人知。例如,笔者所调查的河北栾城县的东营村因为村子小所以一直没有自己的庙会,但村中的“行好的”经常参加邻近村庄的庙会。1995年,村领导主动找到村中的“行好的”,商量在本村举办庙会,领导的想法是通过举办庙会来吸引商贩,从而解决本村因没有集市而带来的商品交换难题,因为庙会的举办总是会吸引一些商贩前来的。这一想法正中“行好的”下怀,他们也早就想在本村举办庙会了。经过一番准备,在村领导的支持下,“行好的”向村民们募集了资金,并请来了戏班唱了三天戏,而且邀请了他们经常去赶会的邻近村落的庙会组织前来参加。同时,“行好的”做了一个佛爷的塑像在庙会上公开地供奉起来,而这个佛爷以前是不存在的,因为此前,尽管各个“行好的”自家都供奉着自家的神灵,但并没有全村公共的神灵。这样第一次庙会就举办了。以后每年的农历三月二十五,他们都举办庙会,结果几年之后,原本并不为村民所知的佛爷开始有了“灵力”,吸引了村内村外的人前来祭拜,而且几年后为其修建了一个小小的庙。这个有明确起源的庙会案例更清楚地显示庙会与神灵灵力的关系,一个新的神灵经过村落庙会的举办,营造了热闹气氛,聚拢了人气,带来了香火,而逐渐被认为具有了一定的灵力。
     五、结语
    在冀中南地区,举办庙会是当地的一项传统。这一传统在新中国建立后虽然一度中断,但改革开放后得以复兴,并有繁荣之势。
    虽然大多数研究者都承认庙会本质上是一种民间宗教信仰现象,但既有的研究大都强调庙会的社会、经济和娱乐等方面的功能,或者强调庙会作为实现其它目的的工具,而较少审视庙会在民间信仰自身的逻辑和实践中的意义;同时,既有的研究往往忽略了庙会的主办者——在冀中南乡村就是信奉民间信仰的村民——的声音。通过对冀中南乡村庙会的田野考察,并结合相关的文献资料,本文从中国人特殊的心理现象——热闹——的角度探讨了当地信奉民间信仰的村民为什么热衷于举办庙会的问题。本文的发现是,庙会本身是乡村生活中一种热闹的社会事件,同时,庙会的主办者,也就是当地的民间宗教信仰者总是尽可能地追求庙会的热闹效果。这种对热闹的追求一方面是因为热闹是一种中国人所喜欢的生活状态,而另一方面,从神人相依的角度来看,庙会上的热闹可以看作是判断神灵是否灵验或者灵力大小的一个外在指标,所以当地的民间宗教信仰者可以并希望通过举办庙会并营造庙会上的热闹氛围来确认、彰显、甚至是生产神灵的灵验。也因为如此,庙会成为确认、彰显乃至生产神灵灵验的重要场合,而热闹则是隐藏在其背后的文化逻辑。
    当然,当强调对热闹的追求和冀中南地区庙会的关系时,笔者无意于否认庙会的其它功能和它们对于信仰者的吸引力。相反,本文的分析可以看作是对既有研究的一个补充。同时,本研究试图揭示,冀中南地区的乡村庙会作为一种热闹的社会事件可以给当地人尤其是当地的民间宗教信仰者提供神圣和世俗生活的双重回报,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解释当地人对庙会的热情以及庙会传统的持久生命力。
    (本文原载于《文化遗产》2012年04期,注释从略,详参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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