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史研究70年的回顾与思考(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6:11:52 光明日报 周积明 参加讨论
走向多元开放的社会史 2000年,由周积明、宋德金、郭莹主编的《中国社会史论》出版,该书集中国社会史学界一流力量,对改革开放20年的中国社会史研究进行了一次集大成式的总结,“为中国社会史研究提供了基础、范围和线索”,展示了中国社会史学界的气度、实力与开拓精神。《光明日报》史学版在报道该书出版座谈会时综合与会学者评述,以“继往开来”一词概述其出版的意义,而“继往开来”四个字也正是新世纪中国社会史学界的重要使命。 如果说《中国社会史论》更多的是对20世纪末中国社会史研究的总结,那么,杨念群呼吁的“新社会史”则更多指向未来。新世纪初,杨念群主编的《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研究论文精选集》以及著作《中层理论:东西方思想会通下的中国史研究》相继出版。杨念群指出,“中层理论的建构是新社会史的一个要素”。而《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研究论文精选集》“每一篇文章都代表着未来几年中国社会史发展所可能采取或借鉴的某种路向”。尽管“新社会史”提出的新概念、新方法、新思考、新框架一时未能融入中国社会史学界的语境,但却呈现了社会史研究的新的样态和建设方向。 2002年8月,一群“被问题意识召集起来的学者”(见《中华读书报》2002年9月3日报道《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新史学》)聚集在北京香山,参加纪念梁启超《新史学》发表100周年的学术讨论会。与会学者思考的焦点有二:一是“社会科学入史的意义和限度与史学的边界和主体性问题”;二是如何回到中国的本土经验上来,“从中国自己的历史发展模式中寻求理论支点”。这两大问题意识,正是社会史深化发展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在总结既往历程的基础上,在新的问题意识的引领下,进入21世纪的中国社会史研究,格局一新,焕发出更为强劲的活力。 社会史的深化发展,最引人瞩目的非区域社会史莫属。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在西安举行的第五届社会史学术讨论会为标志,社会史研究的学术关怀开始向区域社会史转移。这次讨论会的主题是“地域社会与传统中国”,其后,有关区域史研究的各种学术讨论会相继举行,有关区域社会史的论著纷呈迭出。 在区域社会史研究的潮流中,以“华南研究”著称的学术共同体走在前列。“华南研究”上承傅衣凌、梁方仲等学者的学脉,又得益于与萧凤霞、科大卫等学者的国际合作,在国内率先举起“历史人类学”的旗帜,历史学和人类学的结合,使他们对“区域”作出了全新的解释。“区域”不是凝固的“空间”或“地方”,而是一种历史建构,是长期历史因素积淀下来,关涉到地方性观念、国家意识形态与制度的互动过程。因此,区域史研究的切入角度是地方的、民间的,但研究者“最为关心的恰恰不是地方性的东西,而是中国历史乃至人类历史上带有普遍性的、规律性的东西”(郑振满语)。这不仅是对“区域社会史”研究范式的重新诠释,而且是对社会史研究范式,乃至整个历史研究范式的创新性表达。在研究方法上,“华南研究”的特点有三:到田野中发现历史,在历史现场考察中激活思想;由单一的传统文献转向民间文献、考古发掘、口述文化等多元材料;多学科多背景的学术合作,把人类学者和历史学者、西方教育背景和中国大陆教育背景的学者聚集在一起,展开高水平的学术对话。从事“华南研究”的学者,不仅亲身实践他们的学术理念,而且从2003年开始,连续举办十几期“历史人类学高级研修班”,深刻地影响了一批青年学子。 在区域社会史研究方面值得关注的还有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山西大学的区域社会史研究上承乔志强的学脉,一批学者在行龙的带领下,以水利为切入点,对区域社会的权力结构及其运转、社会组织结构以及运作、制度环境及其功能等问题开展系统研究。该中心又在“走向田野和社会”的宗旨之下,收集了数千万件集体化时代山西农村社会基层档案资料,并以此为基础,把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研究推向了学术最前沿。 社会史深化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边界不断扩展,与其他学科发生交叉,在新的学术理念下,形成新的方向。 社会文化史的倡导者是刘志琴。早在1988年,刘志琴就在《社会史的复兴与史学变革——兼论社会史和文化史的共生共荣》一文提出了社会史与文化史相结合、相交织的新的研究思路。90年代初,李长莉撰文明确提出“社会文化史”概念,并对其研究内容与理论方法等作了比较完整的界说。199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文化史研究室等联合举办社会文化史学术讨论会。1998年,该室主编的《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出版,是“社会文化史”研究取得重要进展的表现之一。进入新世纪后,社会文化史成为社会史研究热点之一。梁景和主编的《中国社会文化史的理论与实践》展现出社会文化史研究的理论探索与日益成熟。在社会文化史的旗帜下,不断开拓出“城市社会文化史”“概念史”“文化建构史”“生活方式史”“休闲文化史”等新的研究方向。 社会生活史是社会文化史的重要内容。冯尔康不仅是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倡导者、引领者,而且是社会生活史研究的前导者。早在1985年,他就在南开大学开设《中国社会史》选修课,“重点放在生活史方面”。1990年,他和常建华合著《清人社会生活》,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生活史研究的先声。21世纪以来,常建华在坚持南开大学宗族研究的学术传统的同时,借鉴“新文化史”的理论,呼吁重视“日常生活史”的研究,强调“日常生活应当成为文化史、社会史、历史人类学研究的基础”,“应更加明确与自觉地把日常生活作为社会文化史研究”的基本内容。2011年—2018年间,南开大学连续举办了7次以日常生活史研究为主题的学术讨论会,而张国刚的家庭史研究、余新忠的医疗社会文化史研究也是南开大学“社会生活史”“日常生活史”研究中的亮点。 从民俗学一路展开社会史研究,是顾颉刚开启的路向,然而这一传统曾长期中断。在首届中国社会史研讨会上,冯尔康独具慧眼地指出,初期的民俗学,特别是早期的中国民俗学,就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是社会史的一部分。两者有许多相同的研究内容,都注重社会下层的历史,因此可以参考借鉴。赵世瑜师从钟敬文,景从顾颉刚,不仅活跃于社会史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前沿,在华北区域社会史研究上有诸多创获,而且长于从传说、仪式等民俗事像解读社会历史,形成他特有的研究风格。浙江师范大学于2018年4月召开“历史民俗学与社会史:理论与方法跨学科国际论坛”。会议召集人指出,“就方法而言,历史民俗学就是作为新的历史学的社会史”,“作为研究立场而言,民俗史本身就是社会史”。其所致力的,也是社会史和民俗学的交叉融合。 法律社会史的兴起虽然可以远绍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但是21世纪以来的法律社会史更多的是因当代西方社会科学思潮的影响而兴起。马克斯·韦伯对中国传统官僚制度的理想型认识、克利福德·格尔兹的“地方性知识”、黄宗智的“新法制史”以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传到中国,迅速在法史学界产生影响。梁治平提出“法律的文化解释”,朱苏力提出“法律的本土资源”,朱勇的《清代宗族法研究》、梁治平的《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张仁善的《礼法社会——清代法律转型与社会变迁》等都是对这些理论的回应。近年来,新史料的层出不穷引起了社会史研究者的强烈兴趣。他们敏锐地注意到,新发掘和整理出版的包括州县档案、民间契约以及碑刻、方志在内的大宗材料,大都与司法审判有关,它们既反映出传统社会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又能直抵老百姓生活的角落,呈现传统社会的观念与结构。在这些材料的基础上,一批中青年社会史学者开展了诸多新的探索,如有学者利用明清徽州契约文书和诉讼档案对明清时代妇女的地位与权力进行重新解读。有学者依托历史人类学的方法,在以湖北等地的民间文献揭示明清时期法律的特点与变化的同时,也从法律的角度观察社会变迁,既发挥了社会史研究的长处,又挖掘了法律史材料的专业意义。有学者利用龙泉档案重建了浙南山区近代社会的习惯、契约和权力之间的关系。有学者利用南部档案对清代县域民事纠纷与法律秩序进行了考察。这些成果共同构成了近年来社会史学界对中国传统法律鲜活的解释。 中国社会史从发端之始,曾一度把传统政治史排除在外。虽然,京都大学的砺波护早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过“政治社会史”的概念,但未能为学术界所重视。21世纪的社会史研究开始重新考虑社会史和政治史的关系。科大卫指出,“宗族制度演变的因素不只在民间,而同时在朝廷的政治”,因此,“研究社会史不等于逃避政治史”。赵世瑜强调,政治史“应该成为社会史力图说明和解释的对象,关键在于这说明和解释如何超越传统的政治史”。杨念群也强调,“对‘区域社会史’的理解应更多关注‘政治’作为一种强有力的空间表现形式,是如何与‘地方性知识’达成了某种张力关系”。此外,还有学者提出“政治—社会史”和“新政治史”的概念。可以预想,对于政治史和社会史关系的重新审视,将开辟社会史研究更为广阔的空间,激发社会史研究的多向度展开,并达至“总体史”的研究目标。 社会史的疆域拓展并不止步于此,王子今的“交通史和社会史”,王振忠的“社会史与社会历史地理”,王利华的“社会生态史”,杨念群、陈支平的“思想史与社会史”,葛承雍利用大量考古出土的文物进行唐代社会研究等,都为社会史研究开拓出新的天地。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社会史研究虽经曲折,但迅速异军突起、全面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它是一种拥抱民众的史学,是一种深入中国历史和社会的史学。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史学界,在以本土思想、本土经验会通外来理论方法的基础上,中国社会史的理论建构日益丰满并充满活力,拥有了与国际学术界平等对话的能力。 (作者:周积明,系湖北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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