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利]血社火中的巫术信仰与血祭原型——陕西宝鸡三寺村人信仰心理探析(3)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8:11:14 中国民俗学网 赵德利 参加讨论
三、血祭原型:人神天地和合共生 “快活”化妆游演始于烧探马,卸妆于寺庙神殿前。这是怎样的一种心理情结?究竟隐含着怎样一种信仰心理?在调查过程中,我一直在叩问、追寻这个谜底。虽然三寺村人并不追究这个问题,但他们传承了上百年的社火游演程式却分明记录着祖上秘传的符码,而他们不问缘由的行为方式也在重复着一种心理认知。这或许就是荣格所揭示的原始意象-原型心理。“原始意象或原型是一种形象,或为妖魔,或为人,或为某种活动,它们在历史过程中不断重现。凡是创造性幻想得以自由表现的地方,就有它们的踪影。因而它们基本上是一种神话的形象……这些原始意象给我们的祖先的无数典型经验赋以形式,可以说,它们是无数同类经验的心理凝结物。”荣格明确分析了原始意象或原型的形式和渊源,它是祖先们在生存活动中反复运用,最终沉积于心底又可通过后来的心理启唤呈现于心的思维、行为及心理意识。 巫术是借助某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对某些人、事物施加影响或控制的方术。巫术作为一种原始思维的形式,曾经在远古人类的生活实践中广泛运用。巫术的操控仪式常常采取象征性的歌舞表演形式,表现某种超人的力量,希图达到预期的目的。“当人们认为其行为能够强迫超自然以某种特定的而且是预期的方式行动时,人类学家就把这种信念及其相关的行为称为巫术。”巫术并非仅只在古代社会使用,在今天亦有人按照巫术思维行事。在当今民间社会,除了像庙会、祭祀等宗教信仰性活动,原始巫术思维与信仰形式大都隐匿难辨。但是,当我们透过民间的祈福性仪式活动,却可能发现隐匿于表象活动之下的巫术信仰及其思维原型。尤其是宝鸡作为周秦文化的发祥地,自古以来就传承积淀了丰厚的礼乐文化遗产,民间的庙会祭祀讲唱、戏曲、社火等就是以歌舞演艺类形式,持存了许多先祖文化的心理原型。它们所反映出的古朴的民间信仰内容,也是巫术思维在动机和行为层面的反映。 信仰需求比物质满足更具能动力。民间的巫术性信仰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一种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为完成某种共同目标起到行动指南性功用。三寺村血社火游演犹如一个庞大的血祭仪式,形式庄重而又鲜丽,氛围肃杀而又热闹,内涵却意在通过人生关口。人生如竹,人的一生要经历无数次“过关”“通过”的礼节和仪式。名目繁多的人生礼仪,法国民俗学家阿诺尔德·范热内普称之为“通过礼仪”。他在《过渡礼仪》著作中对门与门坎、待客、怀孕与分娩、诞生、童年、青春期、成人等人生礼俗作了礼仪内涵的阐述。“每一个体的一生均由具有相似开头与结尾之一系列阶段所组成……其中每一件事都伴有仪式,其根本目标相同:使个体能够从一确定的境地过渡到另一同样确定的境地。”从“通过”特质可以看出,人生礼仪与人的一生相始终,表现出浓重的心意信仰民俗的精神超越的特征。“人生礼仪作为社会民俗的仪礼,在实践中往往与信仰民俗发生极大关联,全部仪式所包含的社会特征与信仰特征交织在一起,形成复杂、多样、多重的民俗结构。”三寺村社火会会长吴斌的话道出了三寺村人的信仰实质:“我们老辈子传下来这个神庙和快活融在一起,就是信仰这个。对神相信得很,莫(没)儿的到爷殿去求儿,家庭有病的就烧点嘎子,把病情化解嘎子。惩恶扬善,一直保持到现在。我村子人因此很和谐、很团结。” 从社火的脸谱、扮相和表演形式,可以联想到原始时代创生的文面、文身、巫术、祭祀、傩戏和祭社等仪式性活动。可以说,社火源于原始巫术思维,是对土地与火的崇拜而转化成的祭祀性仪式活动。祭祀是按着程式置备供品,向神灵致敬和行礼,表示崇敬并祈求保佑。宝鸡是周人迁徙定居发展壮大的地方,周人的礼乐文明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而周人的祭礼较之前朝更加规范和制度化。《周礼·地官·牧人》有云:“凡祭祀,共其牺牲。”这种牺牲,多是动物,但也有人牲。人牲是用活人作供品来祭祀。人牲作为一种祭祀制度曾经广泛流行,安阳殷墟的侯家庄商王陵区,就出土有数以千计用活人祭祖的祭祀坑。到西周时期,这一祭祀方式仍有沿用。社火是一种祈福性表演,原本就和祭祀密切相关,而三寺村的“快活”形式又与人牲及血祭的祭祀内涵相渊源,隐含着集体无意识的心理原型。 牺牲与血祭是密切相关的祭祀方式。血祭,又称红祭或生血祭,杀牲取血以祭神,是古代吉礼的一种。吉礼为祭祀之礼。《周礼·春官·宗伯》:“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即用吉礼祭祀天下各国的天神、地祇、人鬼(祖先),以血祭来祭祀社稷、五祀、五岳。一般是宰杀牛、羊、马等动物作为牺牲敬献神灵,也有先用动物祭祀,然后再宰杀的。血祭中还有一种被称为“大红祭”的,专指杀活人作为牺牲以祀神。三寺村血社火以武松斗杀西门庆及其打手的血腥造型,突出武松刚正英武神像,13个打手被刀劈脑门、砖插额头、利剑穿肚致肠子外流的造型扮相,犹如古代祭神之人牲。人们目睹却并未感到惊恐意外,反而驻足围观赞不绝口,显然每个人的心中都能容下节日关口举行的祭祀通过仪式表演。 血是生命的象征,尚血意识及其相关仪式是原始人类对生命古朴认识和崇拜的产物。血是巫师通天的法器与媒介,对于沟通天神具有特别的功能,用血祭祀神灵也就成为首选和必然。《礼记·礼器》:“君子曰:礼之近人情者,非其至者也。郊血,大飨腥,三献焰,一献孰。是故君子之于礼也,非作而致其情也,此有由始也。”郑玄注:“近人情者亵,而远之者敬。郊,祭天也。大飨,祫祭先王也。焰,沉肉于汤也。一献,祭群小祀也。血、腥、焰、熟,远近备古今也。尊者先远,差降而下。至小祀,熟而已。”祭祀用牲尊卑等级严明,祭天用犊,先荐血后荐腥,有血有肉。祭祀先王用鲜肉,祭祀社稷用沉汤肉,祭群小祀用熟肉。总体来说,周人之血祭用于祭天、祭地和祭祖先,“在天、地、族三大祭中,血用以诱神、歆神之功能相同,只是名称相异而已”。关中是西周的发祥地,周礼文化沉淀深厚,影响深远,无论日常生活,还是信仰礼仪,均有传承。 血作为一种生命象征,不仅影响人对红色的心理取向,而且沉积在人类的信仰心理中成为挥之不去的意象原型。河南铁匠在三寺村得大病而不死,犹如人生通过死亡关口,体验到人生由生到死、由死转生、生死转化(轮回)的心理意识。正是这次经过分离、过渡,重新统合出新生命的过程,启唤出他心里深处的集体无意识原型。他传授给三寺村人装扮“快活”的秘笈,其实是要运用耍“快活”的方式,以西门庆、潘金莲和打手的形象作为祭祀的牺牲,血祭神灵,祈望神灵赐福保佑三寺村人,“通过”年关平安幸福。这种心理意识其实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和合精神。“自然、社会、人生、心灵有冲突,故需导向融合。融合使冲突得到调整、和谐,而出现新的情境、生境和天境等,而获得正面的价值和意义。”它既是民众的生存选择精神,也是一种民族的思维特质和传统文化价值系统的核心。从社会伦理层面理解,“快活”惩恶扬善、传承技艺,共建人神天地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亦符合这种民间艺术活动的内在特质。文学形象是原始意象的重要载体,社火这一民间艺术形式同样凝聚了祖先无数次重复的经验,作为一种心理原型,它在社火游演中以血祭形象重构原始的家园礼仪秩序。正因此,被选为快活“身子”的青年虽然扮演“死人”,但却十分愉快地接受,正如村民吴德宝所说的那样:“我被选为这个身子很高兴。我扮演的虽然是个打手,却可以避灾避邪,每个人都喜欢。我头上戴的这个铡刃有四五斤重,有时头两边都能磨出血泡来,但我心里也非常高兴,能坚持到底。”从朴实的话语中,不难察觉这个村民心中沉积的三寺村人共同的文化信仰。 四、结语 三寺村人因信仰而接受传承血社火,这一结论应不为过。至于河南铁匠留给三寺村人的道具,可以说只是“快活”源起的话语由头。周礼文化发生地的陕西关中(由西府到东府)存储了历代朝廷和民间人牲与血祭的事象,西府和东府的民众在庙会祭祀、春节祭祖等节庆活动中,通过牺牲和血祭仍在持续再现吉礼的礼仪程式。只要拥有浓重的民间信仰和某个机缘,其他村落也会传承血社火。三寺村人把武松斗杀西门庆的故事用“艺术”的方式承载了祭祀献牲、祈福安康的心理内容,直观表达了扬善惩恶的伦理古训。关中东府没有铁匠生病传授血社火技艺的传说,却同样生发了演绎其它血故事的民间社火游艺活动,这间接地证实了民众心理的人牲与血祭的集体无意识原型。鲜红的血液凝结着先祖们渴望种族生命传承的巫术技艺方式,并通过后人以血社火的歌舞演艺形式留存在关中民间社会,年复一年在春节节庆时,展演祭祀天神、地祇、人鬼(祖先)的盛大活动,祈望人神天地和谐共生,人人家家幸福安康。三寺村党支部书记任永生在采访中的一段话,道出了三寺村人的心理认知:“我们村子这个社火看起来是血淋淋的,很血腥,很恐怖,很逼真,这就是血社火的主要特点。由此告诫后人不要作恶,否则这就是他的下场。这个社火的真正含义是,惩恶扬善,弘扬正气,构建和谐社会。希望大家从此之后和睦相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共建美好家园。”任永生的朴实话语可以看作血社火传承的当代社会释文。由血祭神灵祈福到惩恶扬善警示,这种心理转化既是拥有血社火技艺的农耕村落民众在春节持牲(牺牲-血社火-祭品)祭祀通关的显证,也是当今社会民众通过快活表演链接古今文化传统,在心里实现人神天地和谐共生心理愿景的一种确证。 (本文刊载于《民俗研究》2019年第5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