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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一个研究西南民族社会文化的视角(3)


    四、作为交换媒介之牛
    《蛮书》卷八“蛮夷风俗”条称唐时的南诏: “本土不用钱。凡交易缯、帛、毡罽、瑟瑟、牛、羊之属……。”以牛为等价物直到近现代,在西南一些民族社会中仍存在。佤族民间称“一只母牛,一条贝带”,以形容聘礼。过去,西盟地区的一些结婚时女子的身价钱也是以牛来计算,而且“佤族原始平均思想也反映到婚姻的买卖上,即母亲结婚时的身价多少,她的是女儿们的身价也是多少。例如大马散的女子那眉,结婚时身价是黄牛二头、水牛一头,那她的三个女儿其身价都一律是黄牛二头、水牛一头。”沧源地区的佤族也常以牛来议所娶妻子的价格,根据女子体力的强弱,低的值三头牛,高的则值十多头牛。海南岛的黎族在历史上缔结婚姻时,男方送女方重要的一项的聘礼就是牛。因为妻子是丈夫使出浑身解数通过重重关卡求来的,是有身价——用聘礼聘来的女人,所以应受到丈夫的尊重。
    在新中国建立前后,独龙族常以实物的方式支付娶妻的身价钱,如铁锅、铁三脚架、猪等,如妻子的身价一般是一口铁锅、一个铁三脚架和两头猪,后来有了黄牛,一头黄牛则可顶两头猪,“随着牛不断地输入独龙族地区,牛又渐渐成为男子购买妻子的支付手段,一头牛的价格竞和一个妇女的身价相等。”一些学者在谈到当时独龙族家庭公社的特点时还说道: “家庭公社里的各个火塘,都早已直接同外部进行交换。例如为了从外族那里换进铁器、食盐和牛等物品,各个火塘的妇女每年都要纺织一些专供交换用的麻布,男子每年要有计划地采集黄连和贝母。他们的交换虽然还停留在纯粹物物交换的阶段上,但随着与外部交换的日益发展,特别是交换所得的黄牛,已经成为家庭公社每个火塘积累和储蓄财富的手段。因为黄牛既可以食用,又可以用来交换各种生产工具和粮食,还可以用来购买妻子,借牛者也常用自己的女儿作抵押品。这样,从外面换进来的黄牛则成了一切交换行为的媒介。”
    在新中国成立前的贡山一区怒族社会中,奴隶的身价也常以牛来折算,少的一头,多的三头。其时,当地还盛行讨男子之风,称作“振金抗努巴楼”,娶男子的聘金则以牛为媒介,多到6 头牛,一般比娶女子多,这是因为男子在劳动上的作用优于女子。在过去一些傈僳族社会中,牛除了作为财富的象征外,也用来计量劳动力和土地的价格。牛在过去一些景颇族社会里,也往往成为衡量奴隶价格的等价物,如根据奴隶的年龄和性别,一般每个奴隶的价格是一二头或数十两银子。云南镇康县大寨乡的崩龙族( 今德昂族)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个体家庭生产劳动中存在互相换工的协作方式,那些有牛的富有者常常用牛向无牛户换人工,以此对贫困者进行剥削。同时还出现了租借牛的现象,如借水牛犁田地一年,租金为5-6驮粮食; 借黄牛搬运粮食,高者一天支付1 筒粮食,低的则两天支付1筒子粮食。与此相类,云南省金平县傣族在20世纪50年代前也普遍存在“牛租”的现象,一头牛租金往往高达3-4 石谷,占每堆田产量的20%-25%,以致于无牛的贫困户宁愿卖工,也不愿租牛自耕种。颇有意思的是,当地傣族耕牛缺乏,常向山区的瑶族、苗族租借,而苗瑶民族则通过租借牛来获取自己所缺少的粮食,在山坝民族间以牛为媒介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交换关系。这种以牛为交换媒介物的方式在新中国建立前的黎族地区也同样存在。黎族不仅把牛视为五大财产(牛、田地、铜锣、粉枪、木板谷仓)之一,如《黎岐纪闻》提到“以牛之有无多寡计贫寡”,还将之易物,“以十数牛易一锣”,说明清朝初年,牛只被当作实物财富,甚至起作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可用来购买土地和黎人所珍视的铜锣,还可以用来继承、转让、借贷和出租,成为积累财富的手段和象征。即使到了民国初年,牛仍可买田地,“一牛可易田二、三亩”。说明在南方地区,以牛为等交换媒介的现象并非鲜见。
    五、作为节日之牛
    中国少数民族有慰问耕牛的习俗,并相演而形成各种各样的“牛节”,有的称为“牛王王”,还有的叫牛神节、牛王诞等等。
    贵州的荔枝、罗甸、安龙等地的布依族,以农历四月初八为牛贺岁。是日,让牛休息一天,给牛吃糯米饭。仡佬族的牛王节也称“牛神节”、“敬牛王菩萨节”、“祭牛王节”,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那一天,人们不再让牛劳动,并用上好的糯米做两个糍粑,分挂在牛角上,然后将牛牵到水边照看影子,以此种方式为牛祝寿。云南大理七里桥葭蓬村的白族以黄牛为本主,于每年的二月二十祭祀黄牛,且该村不饲养黄牛和役使黄牛,禁食牛肉。楚雄彝族的牛节叫“耕牛节”,于农历二月初八举行,是为感谢水牛大仙而过的一个节日。苗族也多在农历四月初八过牛节,这天要给牛喂好的饲料,不役使牛。湖北来凤的苗族在过节时还在村寨场坝中供一纸扎牛头模型,摆上食物,叩头祭奠。贵州、云南一些地区的苗族过牛节时也有给牛喂糯米饭、精饲料的习俗。此外,西南地区的哈尼族、普米族等民族也有类似的牛节。侗族祭牛神又叫“洗牛身”或“祭牛生日”。时间不一,有的在农历四月初八,有的在农历六月初六。传说这一天是牛的诞生日,哪怕农活再忙,也得让牛休息一天,喂以青草和稀饭,有的还喂黑糯米饭,将牛牵到河边洗澡,且杀鸡宰鸭,用酒肉陈于牛圈门上,烧香化纸祭牛神,表示对牛的敬谢。
    除西南地区外,居于东南地区的畲族,广西的壮族、瑶族、仫佬族,湖南等地的土家族、海南岛的黎族等民族也有牛王节,其传说虽各异,但反映了该节日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普遍性,同时也说明它不是独立生成的。关于节日的来源,各民族有自己的传说故事。但节日源于何时、何处,又如何传播呢? 据一些学者考证,西南地区牛王节最早始于明代于四川盆地西部。有清一代,牛王节习俗向北扩散到绵阳地区; 向东传到江津地区、重庆和涪陵地区; 西边的雅安地区至迟在乾隆年间也已有牛王节活动; 向南,南溪、纳溪等地在18世纪也有了牛王节记载。19世纪后期,牛王节习俗见于贵州省贵阳市和遵义地区。20世纪,牛王节习俗沿金沙江往上游继续向两岸传播,四川西南部的西昌、云南东北部的昭通和贵州西北部的毕节都有牛王节民俗的记载。如果此说成立,那么牛王节的异质性又如何形成?
    六、作为娱乐工具之牛
    据说,牛具备“水”和“土”的属性,秦昭王时期在成都治水成功的李冰变化成的公牛代表“土”,他与江神变化成的、代表“水”的公牛搏斗而最终击败江神,这正是五行相克中的“水能克土”。这个传说,既有其神话性,也表现出中国传统的哲学思想。水土相生相克,达到太极阴阳般的平衡,因此大地不旱,江河不涝,百姓安康。民俗斗牛的祭奠祈福寓意,便来源于此。据说,这是中国历史文献上记载的第一次斗牛活动,李冰也成为中国民俗斗牛活动的鼻祖。后世之人为了纪念李冰,慢慢形成了斗牛的民间习俗。自此以后,中国很多地区相应地产生了民俗斗牛活动,多为“以功报德”,以斗牛祭神,纪念对地方治理有功劳的爱民之官。不过,西南民族地区的斗牛习俗,在秦汉时期也已出现,“如石寨山出土三件图像内容大致相同的长方形铜扣饰,表现的就是一场滇国斗牛活动即将开始的场面。此扣饰图案整体为一露天式台阶建筑,分上中下三台( 也有的为上下两台) ,与现在的体育场非常相似。上层踞坐十人,均作延颈观望状; 中层两侧各坐四人,亦作观望状,中间站立一人伸手将下层正中的大门打开; 下层中间有一单扇门,门两侧各有四人,有蹲坐者、站立者,秩序较乱。门外有一人用短裤驱赶一体肥肌壮的巨牛角进入场地,一场紧张而激烈的斗牛活动即将开始。”该习俗与李冰斗牛习俗起源说之间有何关系,目前学术并无系统的探讨。但西南地区诸多民族至今仍延传着此俗,如苗族、侗族、彝族、布依族、水族、壮族等。
    在侗族村落里,有一个神秘的地方,即牛王宫。牛王宫是专门饲养斗牛的地方,除了饲养者外,平时严禁外人进入。在牛王宫的门上悬挂着一个大草结,这是牛王宫的标志,人们见到这个标志,应当自觉回避。饲养者被称为“牛公公”,在这里饲养的斗牛,每头都有自己专门的名字。待到节庆之日,便举行盛大的斗牛活动。
    民国时期,吴泽霖在贵州苗族地区调查时,即对龙里、贵定一带苗民的斗牛习俗做过细致的描述。在他看来,当地的斗牛往往与以牛祭祖的习俗有关,但由于年年杀牛祭祖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太过于昂贵,故在大规模祭祖之间就会举行斗牛活动,“斗牛都在阴历九十月间举行。一方面固然是纪念祖先的表示,一方面也是秋收后比较闲暇时的一种集体娱乐。他们辛苦了一年在这一天使他们在这大集会中,忘却了一切烦闷。所以正式的打牛祭祖虽相隔十一年,但实际上打牛的前二三年都举行预斗的。就是平常年间小规模的角斗也时有举行的。”角斗的牛须是公水牛,有专人精心饲养,与一般的耕牛迥然不同。斗牛场所多在村寨附近一片较平坦之地,或收割后的稻田里。斗牛之后常请鬼师择日剽牛祭祖,树石碑、聚餐。又如民国《黔西州志·民俗》称当地苗人: “祀祖择大牯牛头角端正者,饲及茁壮,即与各寨有牛者财斗,胜者吉。斗后,卜曰砍牛以祀。主祭者服白衣青套,细褶宽腰裙。祭后,合亲族,高歌畅饮。”民国《八寨志稿·风俗》亦称当地白苗:“祀祖,择大牯牛角端正者养之,饲及茁壮,约七年至十三年,则通知合寨,有牛者相斗于野,胜则喜,败由延,巫师祝之,无论胜败,均杀之以祀祖先,食宾客。”苗族斗牛之俗一直延续至今,被视为村寨一项重要的活动而受到关注。斗牛多由合寨筹钱购买,派专人饲养,称为“牛王公公”,牛栏上还挂草标等辟邪物。斗牛前还有种种禁忌,如男不能劈柴,女不能纺织等。
    斗牛之俗如前所述源于秦蜀,应为汉人之俗,何又传入诸多民族地区,并融入其文化体系中,亦是可探讨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