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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叛的新文化史骑手:刘永华谈娜塔莉•戴维斯


    
    娜塔莉·泽蒙·戴维斯
    普林斯顿大学荣休历史学教授娜塔莉·泽蒙·戴维斯(Natalie Zemon Davis),长期从事欧洲近代早期历史研究,被誉为“当今在历史写作方面最具有创造力的人之一”。作为新文化史的代表人物,戴维斯在中国也有不少拥趸。近些年,她的几部代表性著作如《马丁·盖尔归来》《法国近代早期的社会与文化》《档案中的虚构:16世纪法国的赦罪故事及故事的讲述者》(以下简称《档案中的虚构》)先后在大陆有了中译本,其中两本列入北京大学出版社“博雅同文馆·历史-人类学译丛”。“澎湃新闻”近期采访了该译丛的执行主编、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永华先生,请他谈谈如何深入理解戴维斯其人其书。
    澎湃新闻:有读者反映,戴维斯的《档案中的虚构》不太好懂,难以捉摸。我想这可能跟读者的知识背景和知识结构有关系。如果缺少欧洲史知识背景的话,可能会影响读者对书中内容的领会。不知道是否是这样?
    刘永华:这本书的学术意义,我认为可以从两个角度去理解:一是史学理论的角度,二是法国史的角度。法国史的角度我在序言中有所涉及。本书讨论的核心制度是赦罪制度。表面上看起来,这只是一种普通的制度。某人不小心杀了人,按常规处理,他可能被判处死刑。但在16世纪的法国,他还可以找到国王的代理人,申诉过失杀人的过程和理由,请求国王开恩,国王基于案情做出赦免与否的裁决,就是这样一种制度。但这种制度为什么在近代早期存在?法国国王为什么愿意赦免那些罪人?把这些问题放回到具体的政治过程中进行讨论,这本身就是法国史的一个课题。从宏观的角度说,赦罪制度的发展,应该跟欧洲政治体制本身的发展是有关联的。夏蒂埃在本书书评中提示的一种理解方式是,在绝对主义国家兴起的过程中,国王寻求民众的支持,和贵族进行斗争。在国王、贵族与民众三方关系中,国王需要跟民众结合。在这种意义上,赦罪制度给他们提供了一种结合的渠道。在近代以前,赦罪的权力不是国王独有的,领主也有权赦免死罪,后来国王垄断了这个权力。因此,赦罪制度的兴起,跟绝对主义国家的兴起和王权的扩张是互为表里的。
    
    《档案中的虚构:16世纪法国的赦罪故事及故事的讲述者》
    当然,本书更重要的着眼点,是在史学理论这个层面。对戴维斯来说,她好像并不满足于讨论赦罪制度本身。作者关注的重点是,历史学者应该如何处理赦罪书这种史料,从而就一般意义上的史料解读实践提供新说,从这种意义上说,本书也可算是史学理论著作,就像布罗代尔的《地中海与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世界》一样。解读史料是史学研究的起点,应该如何解读史料?在以往的研究中,多数历史学者可能把历史文献作为相对“透明”的史料来把握。所谓历史研究,其实是历史学者基于文献提供的信息来重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史料本身的书写方式,顶多是作为重构历史的辅助性工作来予以注意的,它本身并未被置于史学分析的中心。我说它被当作“透明”的,指的就是这个意思。但事实上,史学研究实践,严格说不只是历史学者与被重构的历史过程之间的关系,而是历史学者、历史文献与历史过程三者之间的关系。不过我们往往对中间环节视而不见——历史学者当然是通过文献来做研究的,但除了史学史领域外,只是到近些年,一些从事中古政治史和近世社会文化史研究的学者,才开始正面探讨历史文献是怎样生产和书写的?文献生产和流传有何机制和过程?对史学实践本身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本书的重要之处,恰恰是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了。所有史料其实并不是“透明”的。不过,戴维斯的落脚点,不是说史料是有态度和倾向性的,而是它们的书写方式是有“套路”的。大体来说,史料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大家熟悉的层面,这是史料叙述的内容;二是平日大家不大关注的层面,这是叙事的形式或风格,亦即我们所说的“套路”。这第二个层面,就是戴维斯书名中所标示的“虚构”,我个人视之为史料的“诗学”层面,这是区别于叙事内容的另一层面的事实。尽管这一层面多半不为人所注意,但对于赦罪书而言,这个层面非常重要,因为这种文书的目的在于说服读者(国王):杀人过程怎么讲才能让人信服,从而达到赦罪的效果,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本书的重心,不是赦罪制度的兴衰,也不是赦罪书记录的那些贵族、平民、男人、女人,而是赦罪书如何讲述这些人的故事。通过这种方式,戴维斯提醒我们,在解读史料时,不仅要注意史料讲什么,还必须注意它们怎么讲。
    澎湃新闻:那是不是可以说,历史上完全没有过学者这样对待史料?
    刘永华:也不是完全没有。比如传统史学对史料进行考证的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对史料真伪的评判。但凡严谨的历史学者,都会考虑文献的制作过程,史料是谁写的?叙述是否带有主观性?史料是怎么留下来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他们的出发点是为了考辨真伪。在他们的研究中,这只是进行史学研究的前期的辅助性工作。和前人不同的是,戴维斯把史料的制作过程放到台面上来,对其进行细致的阐释。在进行阐释时,她的本意并不限于建立赦罪书与16世纪叙事风格的联系,而是通过建立这个联系,揭示历史文献的“诗学”属性。这种做法跟前人的研究确有很大的不同。
    
    海登·怀特
    从这种意义上说,戴维斯与海登·怀特的做法有几分相似。怀特认为书写之前无历史,历史是要写出来的,因此关注历史书写层面的问题,认为为了便于沟通,历史书写必须采取读者熟悉的某种叙事方式,因而在撰述过程中以某种叙事模式缀连史料,他称这个工作为“情节设置”,或者用他的另一种表述来说,他寻找的是“形式的内容”。在《档案中的虚构》中,戴维斯也正面讨论了叙事方式,但她不是一般性地把赦罪书中的叙事,归结为“悲剧”“喜剧”“史诗”“反讽”等类型或文风,而是尽量以16世纪法国人的眼光,讨论这些叙事方式是否有说服力。在一次访谈中,戴维斯正面谈到了自己与怀特史学研究旨趣的异同。她指出:“海登·怀特和其他人在指出历史学行文中若干影响我们叙事的文学特性方面,给我们很大的教益。……然而,作为对于历史著作意义的一种总体性的看法,他的立场有其局限性,因为他忽略了历史学家所做出的努力以及他们在为自己的论点做出论证时所遵循的证据规则。在我看来,这两种东西是同时在起着作用的。”很明显,戴维斯认为怀特偏重历史的文学特性,而她自己认为史学的证据规则与历史的文学特性同样至关重要,不愿意拆除文学与历史之间的边界。
    澎湃新闻:戴维斯在西方学术界为什么有这么崇高的地位?
    刘永华: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将戴维斯的研究放回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欧美史学的发展脉络里去看。
    戴维斯的成名作是1975年出版的《法国近代早期的社会与文化》,这本论文集收录了她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文。在这些研究中,她尝试利用社会学、人类学的概念和理论从事社会文化史研究,取得了成功,在这方面她是一个先行者。
    到20世纪70年代,她致力于推动妇女史的研究。她在多伦多大学任教时,多伦多大学妇女史的研究计划,就是在她的推动下组织起来的。她自己在这个领域的主要成果是《边缘女人》一书。同时她还参与年鉴派史学家杜比主编的多卷本《妇女史》的撰写。她还是杜比与阿里埃斯主编的多卷本《私人生活史》的作者之一。加盟普林斯顿大学以后,她也是相关研究的推动者和参与者。在妇女史研究方面,戴维斯可能并不是最重要的学者——琼·斯科特可能是这一领域更重要的推动者。但是毫无疑问,戴维斯也是一个重要的先行者。
    然后,她在20世纪80年代初完成了《马丁·盖尔归来》一书。这本书成为新叙事史的代表作之一。同时,这本书也被视为微观史学的代表作和后现代史学叙事的早期实验作品。接下来,她出版了《档案中的虚构》,讨论史料制作本身的问题。在这些研究领域中,她都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马丁·盖尔归来》
    进入21世纪后,她出版了《骗子游历记》一书。这本书大体上可以放到全球史的脉络里去看。该书的主角在非洲史和欧洲史里面都是一个相当知名的人物。一个在伊斯兰世界长大的人,被海盗俘虏到欧洲,在罗马待了十年,写下了关于非洲地理学的经典作品。然后,他突然从基督教世界消失,回到伊斯兰世界。这是一个在两个文明之间穿梭的人物。虽然本书讲的是一个人,但舞台非常大,跨越地中海南北的世界。这本书在一定程度上呼应了近二三十年全球史方面的进展。
    综观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戴维斯的论著,她的研究不仅“预流”还常引领潮流:在她涉猎的几种方法或领域中,如新文化史、微观史、叙事史,她是时势的创造者,而不是追随者,这是她对学界如此重要的一个基本原因。
    澎湃新闻:《马丁·盖尔归来》之所以这么有名,跟同名电影也有很大的关系。那么参与制作这部电影,是不是对她也会有所启发?
    刘永华:戴维斯的成名,跟《马丁·盖尔归来》这部影片的成功确有一定关系,尤其是对普通读者。这部片子获得了奥斯卡金像奖最佳服装设计奖的提名。
    
    电影《马丁·盖尔归来》海报
    我觉得她参与制作电影,对她的学术研究应该会有所刺激。人类学的民族志方法对她的研究产生影响,跟参与拍这部片子是有关联的。拍电影的时候,要求你把当时的历史情境、当事人的言行举止,确定无疑地复原出来,这就要求你对日常生活、人际关系和乡村文化有具体而微的把握。你看这部片子,复原了不少16世纪的习俗。例如,马丁和贝特朗结婚以后,没法让贝特朗怀孕,一伙打扮得怪里怪气的人就趁着夜色,跑到他的窗户下面嬉闹。这其实是欧洲从中世纪到近代早期的一种重要习俗,学界一般译为“喧闹小夜曲”,这是羞辱人的一种风习。最关键的是日常状态——你应该知道古人的日常生活状态,他们穿什么,怎么说话?传统史学可能不会集中思考这些问题,但拍电影就给戴维斯提出了这么一个课题,她得从具体史实中去还原历史上的生活情景。通过拍电影这种方式,类似于民族志的东西进入了她的视野,这一视野对她的研究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她在一篇访谈中聊到过这一点。
    当然拍电影本身也有她不满意的地方,这个她在书里也讲到了。从历史研究的角度看,历史学者探讨的不少史实,或多或少都包含不确定的因素,但拍电影无法呈现这种不确定的状态,这成为她下决心把这个故事写成书的一个理由。她在《马丁·盖尔归来》一书最后,还在引述蒙田和科拉斯的话,表述获悉真相的困难。史实的不确定性,获悉历史全相的困难,甚至到后来也一直在困扰着她。每位历史学者其实在不同程度上都会碰到这个问题——我们感觉下了很深的功夫,到最后得到的仍是“局部真相”。只是戴维斯思维敏锐,在这方面有较深入的思考。我想,参与电影创作的经历,以及《马丁·盖尔归来》在史料引证方面引起的一些学术争议,在这个方面对她是有很大的触动的。 
    澎湃新闻·私家历史,2016年1月6日,罗希采访。
    原题《娜塔莉•戴维斯在西方史学界为何如此重要》 ,选自《时间与主义》(刘永华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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