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立宪”进程的具体设计如下: 第一年(光绪三十四年,1908):筹办咨议局(各省督抚办),颁布城镇地方自治章程,编辑国民必读课本; 第二年(宣统元年),举行咨议局选举,各省一律开办咨议局(各省督抚办),颁布资政院章程,筹备城镇地方自治,颁布国民必读课本; 第三年,召集资政院议员,举行开院以及推广厅州县简易识字学塾; 第四年,创设乡镇简易识字学塾; 第五年,推广乡镇简易识字学塾; 第六年,城镇乡地方自治一律成立; 第七年,民众识字义者须达到百分之一; 第八年,民众识字义者须达到五十分之一; 第九年,宣布宪法,颁布议院法,颁布上下议院议员选举法,举行上下议院议员选举,民众识字义者须达到二十分之一。 这一进程设计的核心理念,所以必须有一个开启民智、训练民众参政议政能力的过程。进程设计当中,“国民必读课本”是为了启发民众的民主、民权意识;推广简易识字学塾,是为了改变绝大多数民众无法参与民主议政的劣境;“咨议院”,则是一个供民众练习民主议政的场所,“即议院之先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