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潮阶段 195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各单位立即按限期发动群众开展斗争。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快速推动下,全国出现了一个群众性的检查和揭发的高潮,“三反”运动很快进入了高潮阶段。为加强对运动的领导,中共中央建立了以薄一波为主任的中央增产节约检查委员会,并在党政军三个系统成立了各级增产节约检查委员会。在运动中,各地揭露了一批严重的贪污盗窃案件,并先后召开了坦白检举大会或公审大会,对严重犯罪分子依法进行严惩。 1952年1月中旬,全国“三反”运动已经普遍地开展起来,通过领导自我检讨、群众检举揭发、有贪污行为者坦白等方式,“三害”问题的基本情况已大体清楚,运动的重点由此开始转入清查和打击严重的贪污分子阶段,即打“大老虎”阶段。 在这一阶段,当时的政务院财经委副主任李富春于1952年1月30日作报告时提出了判定“大老虎”的六条标准,即1.个人贪污一亿元以上的;2.不满一亿元,但对国家损失很大者;3.满一亿元以上的集体贪污案的组织者、主谋者;4.贪污5000万元以上,性质严重,如克扣救济粮、侵吞抗美援朝捐款者;5.坐探分子,与私商勾结盗窃经济情报,或利用职务自肥、使国家损失一亿以上者;6.隐瞒各级国家财产或官僚资本未报,价值在一亿以上者。这六条标准贯穿整个“三反”高潮阶段,成为检查贪污行为的重要准则。 在打虎斗争高潮中,各地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过激的情况,比如给各个地区和单位定出打虎指标,由此引发了逼供、诱供或假供的情况,伤害了一些无辜的人。但是中共中央在发现这一苗头之后,立即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进行纠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