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1月,巴黎和会召开。北京政府向和会派出50多人的代表团。外交总长陆征祥为首席代表,南方政府代表王正廷、驻美公使顾维钧、驻英公使施肇基及驻比公使魏宸祖为正式代表。中国政府及各界对和会都抱有较大期望。中国首先期望以战胜国的身份收回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这一权益在战争中被另一战胜国日本所掠取,其次是要争取废除日本利用战争之机胁迫中国订立的“民四条约”。此外,中国还希望向其他国家收回中国过去丧失的一部分国权。 然而,中国对和会所寄予的希望显然是太过乐观了。中国代表团向和会提出的希望废除的外人在华特权,共分七大方面:一,废弃势力范围;二,撤退外国军队、巡警;三,裁撤外国邮局及有线无线电报机关;四,撤销领事裁判权;五,归还租借地;六,归还外国租界;七,关税自由权。但会议对此根本未予讨论。5月14日,由英美法等国首脑组成的和会最高会议复函中国代表团,称这一问题不在和平会议权限以内,应留待国际联盟成立后再加考虑。更令人失望和难以接受的是,中国要求收回德国在山东权益的基本要求,在日本的坚决反对下,竟然也未能为会议所接受。 中国在巴黎和会外交遭挫的消息传到国内,激起民众愤怒,由此而引发了规模空前的五四爱国运动。出席巴黎和会的顾维钧、王正廷等中国新一代外交官顺应民意,拒绝签署对德和约。近代以来,“始争终让”似乎是中国外交的一个通律,中国在巴黎和会所喊出的这一声响亮的“不”影响深远。巴黎和会是中国新一代外交官亮相外交舞台的一个重要标志,也可以视为后来北京政府修约运动的先声。 巴黎和会构造了欧洲的战后体系,但远东问题却远未解决。由于中国代表团拒签和约,山东问题仍是悬案。因此,调整远东各方关系,确立远东和太平洋地区的新秩序便成为当务之急。1921年11月,华盛顿会议召开,英、美、法、中、日等九国与会。北京政府任命驻美公使施肇基、驻英公使顾维钧、大理院院长王宠惠和广州政府代表伍朝枢为中国代表团的全权代表。 华盛顿会议上,中国重提修改不平等条约的要求,分别提出了要求关税自主、撤废领事裁判权、撤退没有条约依据的驻华军警、退还租借地、取消外国在华邮局等提案。列强对中国的这些要求再也无法回避,不得不花相当时间进行了讨论。会议通过了一系列有关中国问题的条约。作为核心条约的《九国公约》的第一条即明确宣示,各国须“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暨领土与行政之完整”。 但在涉及具体特权的问题上,会议取得的进展是很有限的。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国关税税则之条约》并未提及关税自主问题,而决定在三个月内另行召开一个关税特别会议,讨论废除厘金和征收附加税问题。会议还通过了《关于中国领事裁判权议决案》,表示同情中国的自主愿望,但认为须对中国法律和司法情况详加考察后才能采取有关行动。会议决议组织一委员会对此进行考察。中国在华盛顿会议上取得的唯一实质性成果是取消外国在华邮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