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War of Resistance Against Japan)是指20世纪中期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抵抗日本侵略的一场民族性的全面战争。国际上称作第二次中日战争(Second Sino-Japanese War)、日本侵华战争(Japanese War of aggression against China)。从1937年七七事变国民政府发表《告全体将士书》至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结束,历时八年,被称为八年抗战、或简称抗战。 日本的侵华战争持续了8年之久。但鲜为人知的是,从1937年7月开战到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的4年间,中国政府和日本政府竟然都没有宣布进入战争状态,也未正式宣布绝交,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原因何在? 日本侵华战争爆发以后,中、日两国政府对宣战问题十分小心,各自都进行过充分的酝酿和讨论,结果还是考虑到各种因素而没有正式宣战,也没有正式宣布绝交,双方只是在外交上把各自的驻对方大使召回。 卢沟桥事变发生后没几天,蒋介石曾指示外交部针对日本的侵略发表一个声明。当时,北平冀察当局已和日军签订了停战协定。外交部在讨论蒋介石的指示时认为,地方政府已与日军签订和平协定,而中央政府却在调兵遣将宣布对日作战,显得中央与地方之间互不联系、互不协调。这时中央非但不应宣布对日作战,而应表明和平愿望。外交部将这一意见转报给了蒋介石,发表声明的事遂作罢。 1937年7月16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召开会议,讨论对日宣战问题。何应钦在当晚召开的军政部会议上和与会人员讨论了此事,但不得要领。17日上午,外交部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继续讨论,最后作出的决定是:不宣战,不绝交。其理由是:宣战和绝交后,中、日之间即为交战国。中国军需品不能自给自足,要靠外国输送,如果宣战,首先,日本可以交战国的身份通知各国禁止一切军需品和军需原料输入中国。日本海军相比中国海军占绝对优势,中国没有能力保护外国援华物资由海上输入中国。其次,中国在日本的侨民将被驱逐或拘捕,中国又无运载侨民回国的船只,侨民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相反,日本在华侨民及日本租界的日本人,则可迁入英、法等国的租界内,仍可继续为其国家的侵略政策效劳,中国政府无法驱逐和干预。总之,宣战绝交后,对中国弊多利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