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1月2日(距今97年),禁止酿造和发售酒类的《沃尔斯特法令》在美国生效。长期以来,舆论界强烈主张禁酒,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时,美国已有2/3的州是“干”的。但是,需要有一个全国性的法令来最终完成禁酒的使命。 美国为什么颁布禁酒令? 美国具有很浓厚的清教徒传统,很多人追求一种“清廉”的生活。19世纪中期,美国一些地方的居民开始寻求以法律手段制裁酒徒。这种呼声渐渐得到全国范围的呼应,以维护传统家庭为己任的妇女组织更是其中的主力军。 清教是美国文化最主要的源头,在那时,土生土长的美国白人,也就是第一批欧洲移民的后代,无不从小受着清教文化的熏陶,他们恰恰成为了最保守的大多数。在反对奢华纵欲、主张勤俭节忍的清教传统之下,让人们反对饮酒的理由可以有一万个:饮酒伤身、醉酒闹事、酒后危险工作……归根结底,酒是万恶之源。 终于,1919年,美国国会通过宪法第八修正案,也就是《全国禁酒令》,规定自次年起,一切生产、销售、饮用酒类的行为非法。如此主张民主与自由的一个国家却把禁酒写进了宪法,这从现代人的观点来看简直是天方夜谭,然而当我们反观美国的历史,就变得不那么难以理解。 随着1920年1月16日颁布的宪法第18次修正案,美国开始了长达14年之久的禁酒时期(The Prohibition)。禁酒令规定,所有酒精类饮品的生产、运输、进出口和销售都是受限的或非法的。直到1933年12月6日,第21次宪法修正案宣布废止禁酒令,这次徒劳的改革终于宣告结束。这是美国酒业历史上的一个"奇葩"的时期,它不仅对美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更是对美国的葡萄酒业造成了极其深重的影响,时至今日,都遗留着不可忽视的印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