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革命不应当仅仅被视作罗马平民的胜利,它是全体罗马人和罗马文明的胜利。无论在力图反抗暴政的罗马平民身上,还是在试图用强权维护既得利益的贵族身上,我们都看到了难能可贵的理性。所以最终,双方都选择了妥协,让事件得以用和平的方式解决,而非暴力对抗、玉石俱焚。 在社会革命发生之前几年,即公元前510年,罗马还发生过政治革命。因为国王暴虐,国事不与元老院商议,随意宣判极刑,国王自己的仓库积谷如山,却还要求公民服额外的兵役和劳役。于是,人民起而反叛,驱逐暴君。政治革命结束了两百多年的王政时代,将罗马推向五百年的共和。 短短几年之中,发生在罗马的两次“大”革命,其实都只是在旧有的政治制度上进行了一些小的修改:政治革命废除终身任职的国王,另立两个一年一任的执政官来领导罗马;社会革命设置保民官,确保底层民众在利益遭受行政命令的侵犯时有合法的渠道进行援助和救济。为选举平民保民官,社会革命之后,罗马的平民有了自己的政治集会——平民会议。这犹如一把钥匙,开启了平民争取政治权利之门。 这些小的修改,无疑促进了大的文明和繁荣。而这些小的修改,全都源自于社会各阶层的理性妥协。 那么,古罗马社会的这种理性是怎么炼成的呢? 古罗马自文明发轫之初,便行走在分权的道路之上。 德国史学家蒙森的《罗马史》告诉我们,即便在王政时代,罗马国王也没有君权神授的观念。国王不在人民之上,也不是一国之主。他的权力并不来自于神,而是来自自由民。任何罗马人只要成年,身心健全,在法律上便能充当君主之位。所以,罗马人只需要听命于王,但并不认为王者优于自己。 如此定义王者,罗马先民显然没有想过要建立一个一君万民的集权制度。因为,在他们看来,将千百万的人命运系在一个人身上,这是最大的不稳定和不安全。 所以,罗马的政体由三部分组成:国王(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每一部分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从而实现了各部分在国家整体内的分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