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宗教文化上的不兼容性。公元4世纪后随着基督教被罗马帝国宣布为国教后,它就逐渐在欧洲取得了统治地位。但其地位一直受到来自犹太教的质疑,被基督教奉为经典的《新约》和基督耶稣一直为犹太教所否认,这种否认实际上就是对基督教合法性的一种质疑“几千年来,上帝、托拉、以色列一直是犹太教所包含的内容,犹太人对这些东西的忠诚就成为反犹主义的一个借口。它们使犹太人被视为局外人,更为重要的是被视为是对非犹太人神祗合法性的一种挑战。”3这是基督教占统治地位的欧洲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其次是宗教传说中的犹太人对基督耶稣的迫害,以及一些人别有用心的把犹太人附会成为出卖耶稣的犹大的后裔,这些宗教传说不论其真实与否,在基督教会不厌其烦的鼓吹下,都在一定程度加深着基督徒对犹太人的偏见,并导致了一种强烈的宗教复仇情绪。最后是在宗教价值观上的对立。所以说信奉基督教的欧洲人在宗教感情上是很难接纳犹太人。这种宗教感情的社会化,又逐渐衍化成一种大众化的厌恶犹太人的社会心态。同样,这种社会心态也作为一种文化沉淀。世代“遗传”,并随着岁月的推移,逐渐与社会经济政治相结合,使之成为一种随时可以被利用的社会政治的潜在力量。当这种潜在的东西某个(些)政治野心家利用时,就会像火山一样喷发,成为一种疯狂的社会驱动力。 应该看到,当时的德及奥民族的内部,民族主义思潮盛行,原有的宗教情绪在现实利益冲突的激化下,使人们本来已有的反犹情绪更加激烈,从而加剧了对犹太人的仇视。在这种社会氛围的熏陶下,希特勒的“仇犹反犹”观点逐步形成,并迅速成为了这股社会情绪的主导,一方面,当时德及奥民族仇犹反犹的社会情绪极大地刺激着他的政治野心,使其民族主义思想恶性膨胀,为其日后仇犹反犹灭犹政策和措施制造社会价值取向,培植政治力量。 3、经济上的偏见和短视。由于犹太人一直被视为魔鬼和异教徒,所以他们的就业和经营也受到了很大限制,不少人只能去从事商业和金融业,特别是高利贷行业。流散到各地犹太人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努力,很快就聚敛起大量财富,但这又会成为当地人妒嫉和仇视的对象。基督教禁止基督徒进行放贷食息,所以犹太人的放贷一直被视为是“罪恶勾当”,实际上“这是一个为自己掘墓的怪圈,其背后则是基督教欧洲对犹太民族的宗教迫害和种族歧视。“德意志民族必须从掠夺的土地和生产空间中寻找出路”,希特勒的这一争霸世界的主张,得到了德国垄断资产阶级的拥护和支持。然而,实施建立一个德意志民族的日耳曼帝国的罪恶计划需要巨额资金提供财力保证。在国力衰落的情况下,把手伸向富有的犹太人成为了他们的理所当然。 另外,居住在欧洲各地的犹太人,较之于其他民族而言,不仅富有,而且素质也要高些。面对这样一个民族,希特勒及其党徒们,既感到仇恨,又觉得胆怯。在他们的心中,犹太人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他们实现“第三帝国”美梦的严重威胁。这些,无疑加剧了希特勒对犹太人的仇恨和政治嫉恨。加上当时德国社会政治生活完全处在一种极端疯狂的症状之中,使希特勒的仇犹反犹观点不仅有了适当的社会环境,且得以迅速疯狂起来。 欧洲统治者一方面迫害犹太人,另一方面又把犹太人作为“敲竹杠”的榨取对象。法国统治者在这方面的表现尤为滑稽,从公元1182年到1321年,法国曾四次驱逐犹太人,为了财税收入又四次召回犹太人。1361年法国国王好人约翰被英国俘虏,为了筹集巨额赎金,允许犹太人返回法国,1394年又把他们驱逐了出去。以色列著名历史学家阿巴·埃班在《犹太史》中曾写道“他们(犹太人)在英国短暂的定居史逼真而深刻地反映了中世纪犹太人的命运:始则受鼓励,继而受辱,受迫害,最后则遭驱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