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些伤病人员在战时或停战初期复员回乡后因伤病复发去世,经家属要求也被当地民政部门算作抗美援朝烈士(就此家属也可得到抚恤金)。这些死者因已退伍未再列入军队统计,却出现在民政部门的统计中。
近些年来,各地又有一些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负伤致病返乡后死亡者的家属提出追认烈士并予抚恤的补充要求,其中不少得到民政部门承认,因此便出现了数字继续增加的现象。
考虑到上述复杂现象,对抗美援朝战争牺牲的表述,似这样讲较为客观──志愿军在战场阵亡11万多人,加上参战人员中伤病和其他原因的死亡,中国方面在战争中共牺牲了18万人。 志愿军在战争中被俘人员除死亡者外,停战时在美方战俘营中留有2.
13万人。这些人中有7,100人分三批(伤病战俘遣返、自愿遣返、解释动员遣返)得到遣返,另外1.
42万人被美国称为所谓“不愿遣返”的战俘,被送到台湾,加上“反共义士”的头衔补入国民党军队。
至于朝鲜人民军在战争中的损失,2000年中国方面在纪念抗美援朝战争50周年时曾公布过其伤亡共26万人的数字(未说明其中死亡数),志愿军领导在回忆录中也说过经计算朝鲜人民军被俘人员约为9万(美方曾公布过拘押北朝鲜14万人和11万人战俘的数字,事后也宣布其中包括一些平民)。战时朝鲜人民军由中朝联合司令部指挥(彭德怀任司令员兼政委),中国方面对其损失数字的了解应该是比较清楚的。 “联合国军”方面在朝鲜战争中的人员损失
中国出兵抗美援朝虽然付出了一定的人力物力代价,总数量却少于对手。在火力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这种损失数对比说明志愿军有很高的作战技能。据中朝双方于1953年8月14日通过报纸电台宣布的数字,共歼敌109万人(朝鲜在后来公开数字中又有增加),其中美军39万人、南朝鲜军66万、其他国家军队2万多人。志愿军司令部的统计数字,是共歼敌70万人。当时对外宣布的这个“歼敌”数字,是采取“一锅煮”的办法,即不宣布毙、伤、俘的分类数字,其原因是有大批南朝鲜战俘已补入朝鲜人民军,另外战俘失散、病亡者也较多,若公布俘虏数在谈判中不好交待。了解朝鲜战场情况的人都清楚,当时志愿军在多数情况下未能控制战场,因敌方死伤人员大都已后运而只能靠估算,因此不可能很准确。
据美军在停战后宣布,美国军人共死亡33,739人,战斗负伤103,284人,南朝鲜军战斗伤亡共30.5万人。在上述死者中,美军还宣布包括5,800人在对方看管下因伤病死亡的被俘官兵,这就使9,500名战场失踪者在停战后只有3,700人被作为战俘遣返。至于南朝鲜军共有9万多人在战场上失踪,最后只有7,000人作为战俘被遣返(其余大多被补充入朝鲜人民军)。
朝鲜战争结束后几十年间,美国和韩国政府又一再公布过其战时的死伤人数,其总数大大超出停战时公布的数字,甚至比中国方面在战时的“歼敌”总数统计还要多,这说明志愿军在战时歼敌的总估算还是比较谨慎和保守的(只是对美军损失的估算多了一些)。如据1953年10月23日美联社电,“联合国军”发言人便称美国及盟军再加南朝鲜军队的人员损失总计为1,474,269人。此言一出,舆论普遍质疑,于是美方又改称其中包括一些非军事人员。
1995年美国官方在华盛顿修建了朝鲜战争死亡者纪念墙,将每个死者的姓名和家乡都刻在上面(如有遗漏其家属肯定要闹事),结果将各州民政部门上送的名单相加后,竟得出了54,246人的数字,比战时军方统计多出2万多人。当时美国国防部发言人便表示惊讶,随后经分类研究后解释说,比原来计算的死者多出的数字包括朝鲜战区非战斗死亡2,835人(如事故、车祸等),以及战区外死亡17,672人(即在朝鲜战争时期美军在其他地区担负相关任务的死亡军人、从朝鲜战场回国后因伤病死亡的军人)。由于美国对战争死亡军人的抚恤金很高,一些遗属便把与朝鲜战争能牵连上的死亡军人都算在内,并得到民政部门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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