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 年,各省咨议局代表第三次进京请愿,请速开国会。 绅商反正 10月11日,湖北革命党人占领了武昌城,清军协统黎元洪被革命党推举为湖北军政府都督,而政务、交涉之事,则期望湖北省咨议局议长汤化龙出面负责。汤表示赞许革命,尽力帮忙,可在政治和民事方面赞助,还提议通电各省请一致响应,以助大功告成。汤是具有全国影响的湖北立宪派领袖,他的表态,使湖北其他立宪派人士迅即以实际行动支援了革命党,筹款捐款,维持地方。新政权的渐渐巩固及汤化龙等人的通电,大大鼓舞了更多省份民众和立宪派,推动了更多地方响应武昌起义。 首先响应的是湖南。武昌首义胜利消息传来,湖南革命党人焦达峰、陈作新等即与立宪派几次秘密商议发难,双方“握手共生死”。10月12日,长沙新军起义,立宪派在城内响应。当晚,焦达峰、陈作新被举为正副都督。“各商民人等,欢迎义师,异常鼓舞,致送猪马牛羊者,不下数十起,绅学各界人等前往投效者,络绎不绝。” 工商中心大都市上海的反正,立宪派的作用更大。11月3日,革命党人发动起义,上海立宪派首领李平书等控制的商团武装积极参战,与革命党通力合作,继占领上海县署之后,又获得攻克江南制造局的胜利。6日,成立沪军政府,革命党人陈其美出任沪军都督,但一大批立宪派人士和商人在沪军政府任职。上海是中国工业、商业、金融、外贸的中心,如果没有商会和商团武装的大力合作,仅革命党人是难以取得起义胜利的,即便一时胜利,也难以长久维持。 江苏是经济发达、工商兴旺、士绅力量强大的省份,因此,它的“独立”更具戏剧性。上海反正消息传来,江苏士绅潘祖谦、尤先甲、孔昭晋、江衡先后游说江苏巡抚程德全响应革命,自保免祸。在他们的劝说、支持下,程德全终于在11月5日“独立”,宣布“和平光复”。这月中旬,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张謇坚辞清廷农工商大臣、东南宣慰使的任命,到苏州出席省议会,蝉联议长。 与江苏独立几乎同时,浙江新军也发动起义。在起义前几日,参加了革命党同盟会的咨议局议员、立宪派成员褚辅成即与新军方面的革命党人商定,推举浙江咨议局议长、具有全国影响的汤寿潜为浙江军政府都督。经过双方努力,11月5日浙江起义宣告胜利。汤寿潜又联合沪军都督陈其美、江苏军政府程德全等通电已起义各省,商议成立联合政府。 广州长期是孙中山武装起义的重点,但孙中山的多次起义全都失败,此次成功,商人作用甚大。武昌起义后,革命党人加紧军事行动,攻击广州,发动各路民军数万人向广州进军。广东的官、绅、商都看到了清王朝的统治已岌岌可危,焦虑怎样来维护广州治安。10月29日,广州九大善堂、七十二行总商会召集各界人士开会,明确提出承认专制政府还是承认共和政府的问题。最后议决“公认共和政府”。11月8日,九大善堂和七十二行总商会联合各界再行集议,要求两广总督张鸣岐独立。最终,广州未发一枪便宣告独立。 四川立宪派人倡首保路,推动了全川保路同志军的起义,成为辛亥全国反清运动的导火索。11月27日,成都成立大汉四川军政府,举四川咨议局议长、出狱不久的保路运动领导人蒲殿俊为都督。 从武昌首义至四川军政府成立,50天内,共有14个省脱离了清朝的统治。清政府的半壁江山已去,为最后倾覆清廷,民国肇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起义各省,立宪派、绅商都不同程度地协助了反清的“独立”运动。相当一部分省份是以立宪派为主的,甚至某些省份还是立宪派独自完成的。而立宪派的主体就是绅商阶层。 立宪绝望 绅商是清政府的统治基础,他们向来主张由上而下的立宪,反对激烈革命。而他们态度、立场的根本变化,则是清政府的政策步步错误所致。 1905年,国内外形势使要求立宪的士绅越来越多,甚至一些官员也要求立宪。与此同时,革命派的力量也开始集结,成立了同盟会。反对革命的立宪派与革命派进行了激烈论战,他们认为:“革命之举,必假借于暴民乱人之力。天下岂有与暴人乱民共事,而能完成者乎?终亦必亡,不过举身家国而同葬耳。”他们相信,只要人民要求立宪,清政府“终必出于让步之一途”,可以实现代价最小的和平转型。 1906年9月1日,清廷颁发了仿行立宪的上谕,确立预备立宪为基本国策。而且,仅仅过了5天,即9月6日就颁布了改革官制上谕。对此迟来的顺应民意之举,国内依然万众欢腾,一些大城市甚至张灯结彩,敲锣打鼓。学生、市民、绅商集会、游行、演讲表示庆贺,“何幸一道光明从海而生,立宪上谕从天而降,试问凡我同舟,何等庆幸!”人们自发撰写的《欢迎立宪歌》表达了对朝廷的热爱尊崇和对必然带来暴力革命的反对:“大清立宪,大皇帝万岁万万岁!光绪三十二年秋,欢声动地球。”“和平改革都无苦,立宪在君主。”“纷纷革命颈流血,无非蛮动力。一人坐定大风潮,立宪及今朝。” 然而,事实说明清廷并不珍视此时对它来说极其珍贵的民情民意。由于内斗激烈,为避免引起更大的动荡,清廷不得不宣布了官制改革中的“五不议”:第一,军机处之事不议;第二,内务府事不议;第三,八旗事不议;第四,翰林院事不议;第五,太监事不议。最后,朝廷裁定中央新官制只有少数旧部被裁并,但多数未动,最多只是改名,军机处仍旧保留而不设责任内阁,宗人府、翰林院、钦天监、内务府等满人所掌管的部门全部保留。 这次官制改革使人对清廷是否真准备立宪大起疑心,甚至有立宪派直斥其为“伪改革”、“徒为表面之变更”,“袭皮相而竟遗精神”。参与保皇会之宪政会组建的徐佛苏当即评论道:“政界之事反动复反动,竭数月之改革,迄今仍是本来面目……”徐是立宪派的重要人物、坚决反对革命,他都如此看法,遑论他人。 事实无情地说明,这次行政改革的效果与清廷初衷正相反对,彻底失败。不仅没有缓解危机,反而加剧了危机。人们当然可以分析种种原因,如没有开明且强有力的中央权威,利益集团毫无远见、不愿自己的利益受到丝毫损失……反正最终结果就是这样,使坚决反对革命、坚持“保皇”的“立宪”派对它越来越失望,无奈地叹其“反动复反动”,这也就不必更多地指责“革命”了。1907年初,梁启超在《新民丛报》发表了《现政府与革命党》一文,更是承认:“革命党者,以扑灭现政府为目的者也。而现政府者,制造革命党之一大工场也。” 清廷1908年秋公布的《钦定宪法大纲》以日本明治宪法为蓝本,但“君权”却比“明治宪法”扩大、“民权”却比其缩小。在这种“宪法”框架下,再加清政府的“立宪”实际步骤一拖再拖,连以温和的士绅为主的立宪派都指其为“假立宪”、“伪立宪”,更不必说广大民众和“逢清必反”的革命派的反应了。一向温和的立宪派开始激烈地指责“政府宁肯与人民一尺之空文,不肯与人民一寸之实事”,开始号召“人民与之争者,宜与争实事,而不与争空文”。从1907年起,立宪派就发起和平请愿,要求开国会,而地方士绅和商界首领对“开国会”的要求更甚。在请愿高潮中,梁启超组织的政闻社也以全体社员名义致电清政府的“宪政编查馆”,提出限期3年召开国会的主张。同时,风传梁启超要回到上海领导政闻社的活动。 面对如此局面,慈禧太后与支持她的顽固派官员认为任其发展最后无法控制局面,于是决定镇压。1908年8月13日,朝廷突然下旨查禁政闻社,并直指梁启超。 朝廷如此严厉镇压政闻社,具有多重悲剧意义。首先,梁启超一直与革命党论战,坚决反对推翻清王朝、极力为清王朝辩护,一直主张合法、体制内变革,最后却被清王朝当做“悖逆要犯”而“严拿惩办”。这对他个人来说,是悲剧,也是讽刺。更广些说,也是整个“立宪”的悲剧,主张和平变革的立宪的精神领袖却不能回国、还被清政府通缉捉拿,这本身就使“至上而下”的改革理论的说服力大大减弱,使信服“革命”的人越来越多。当然,更是清廷的悲剧,对一心护卫自己的改革者竟以“悖逆要犯”待之,政权内最高统治者一直对十年前内部“权争”之事耿耿于怀,不仅不想方设法抚平创伤,不安抚当年因主张体制维新而受迫害的政治家,不让其为敌所用,而是依然毫不宽容当年的政敌,仍把他们当作体制的敌人,最终,清政府失去了领导改革的能力与机会。 咨政平台 但是,面对社会各界越来越强烈的立宪要求,清政府再也不能充耳不闻,就在1908年夏与查禁梁启超的“政闻社”几乎同时,清廷在7月22日公布《各省咨议局章程》、《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并谕令各省限一年之内一律设立咨议局。但是,咨议局功能或性质非常含混,甚至有矛盾之处。这种含混和矛盾,是清廷对“立宪”态度暧昧、左右为难的反映。清廷一方面将其定为一个地方政府的咨询机构,另一方面却又规定了它有一定的立法权和监督地方行政、地方财政的权力,可对督抚的违法侵权行为向资政院控告……这些明显又不是一个仅仅提参考建议的咨询机构,具有相对的政治和行政权力,在一定程度上牵制督抚权力。不过,又规定督抚对咨议局议案有“裁夺”施行之权,所谓“裁夺”就是最后决定之权,如果否定,并不需要再交咨议局“复议”,这与前面的有关规定完全矛盾。作为“惩戒”之一的停会或解散,则是模仿宪政国家政府解散议会的做法,但宪政国家的政府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而清王朝的督抚是朝廷任命的,强调督抚之权的实质是强调皇上的权力。 咨议局为立宪派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一展身手的平台,因此咨议局开议后议员政治热情高昂。虽然咨议局“定性”有含糊、矛盾之处,但至少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合法的言论场所,成为新的、重要的“公共空间”,而且,他们利用一切可能,争取立法权和监督权,直接“干政”。 虽然时间不长,立宪派在各省咨议局和全国性的各省咨议局联合会的议政活动,是近代中国政治现代化过程中地方民主政治的初步尝试。在即将到来的推翻清王朝的革命中,立宪派以咨议局为平台,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走向革命 从1910年1月起到11月止,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以地方士绅为主的“立宪派”发动了4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声势浩大,遍及全国。尽管“开国会”的呼声越来越响,一浪高过一浪,清廷就是毫不妥协,不愿让出点滴权力,拒不开国会,拒不立宪,反而采取越来越激烈的手段镇压立宪运动。清政府确已不堪救药,对各种警劝充耳不闻,一意孤行,仍要大权独揽,结果便是众叛亲离,真正“动摇国本”,最终垮台。 1910年6月,第二次国会请愿被拒后,立宪派态度明显激烈,公开号召民众要“消灭政府假立宪之威焰”,“破除假立宪之狡猾”。他们和清廷权贵的关系,也开始明显紧张起来。10月~11月第三次国会请愿被拒,清廷严令请愿代表“即日散归”,不许在京城逗留。随后,东三省请愿代表被逐,天津学界请愿同志会会长温世霖被遣戍新疆。这样,立宪派和清廷之间的关系已到破裂边缘。 面对轰轰烈烈的请愿运动与革命党的活动,满清权贵唯恐大权旁落,反而倒行逆施,更加集权,采取种种措施将政权、军权、财权高度集中在自己手里。正是在这种思维主导下,1911年5月8
日,清廷利令智昏地出台了一个垄断权力的“皇族内阁”。这个内阁由13人组成,其中9
名为满人,汉人只有4名;而在这9名满人中竟有7名为皇族成员,因此人们将此称为“皇族内阁”。这种“组阁”完全违背了皇族成员不能入阁当国务大臣的基本原则,实际向世人宣示清廷所谓“立宪”只是一个幌子、其实根本不愿放弃一丁点权力的真实面目。此举实无异于自掘坟墓,结果使作为其统治基础的士绅阶层与其迅速疏远,最终弃它而去。 尽管如此,立宪派最上层领导不放弃最后希望,仍想走相互妥协的改革之路。于是决定妥协让步,决定认可皇族成员违反规定任内阁阁员,但反对皇族充当内阁总理大臣,希望朝廷也妥让一步。6月6日,他们将此议案提交清政府,但朝廷置之不理。咨议局联合会于是再次呈请都察院代奏,同时公开发布报告书,指出皇族内阁“名为内阁,实则军机;名为立宪,实则专制。”然而,皇族内阁非但不思悔悟,反而在7月5日副署的上谕中斥责联合会议论渐进嚣张,干预“君上大权”。 现在有观点认为辛亥革命过激,缺乏妥协,然而史实说明,拒不妥协的恰恰是清王朝。连立宪派提出的皇族成员可违反原则当内阁阁员、但不可当总理大臣这种双方各让一步,最低限度的妥协方案清廷都严辞拒绝,其他妥协就不必谈了。 而且,就在皇族内阁成立的次日清廷即副署实行全国民办铁路干线国有政策的诏令。这一政策损害了民众、尤其是投资最多的绅商的利益。于是,湖南、湖北、广东和四川的立宪派立即领导群众开展了保路运动,其中以四川最为激烈。结果,清政府反而逮捕了四川保路运动领导人、咨议局议长、具有全国性的各省咨议局联合会副主席蒲殿俊,随后在成都开枪打死三十余名手无寸铁的和平请愿者。 上海是新式工商业最为发达的大都市,商人力量强大,也最先与革命党接近。1910年第三次国会请愿时,上海总商会推举大商人沈缦云为代表参与其事,并求见庆亲王奕劻,请从速召开国会。遭到拒绝后,沈“退而叹曰:‘釜水将沸,而游鱼不知,天意难回,请从此辞。’乃束装返沪”。1911年春,沈在沪活动南北商团公会成立全国商团联合会,举李平书为会长,后又成立中国国民总会,沈本人出任会长,宋教仁、陈其美、谭人凤等一大批同盟会员均是国民总会重要成员。7月底,由革命党领导人谭人凤、宋教仁、陈其美等人组织的同盟会中部总会在上海成立。在此前后,沈缦云、李平书和商会、商团重要负责人王震、顾馨一、叶惠钧等,都相继参加同盟会,事实上已难分彼此,所以武昌枪响后双方才能协同与清军作战。而贵州、湖南的立宪派也在1911年夏与革命党人建立联系。 立宪派最后转向革命,从根本上说是清政府拒不改革、拒不妥协、拒不放弃利益的结果。从清朝建立起,虽然朝廷亲贵对汉人、汉族大臣一直防范很严,但至少形式上一直泯灭满汉差别、矛盾。然而,从1906年秋改官制起,到1911年5月的皇族内阁的出台,它的政策总体上却是利益高度集中化、并且利益边界高度清晰化。使士绅、甚至一部分汉族官员也清晰意识到自己并不在这个“利益范围”之内,自己并非清廷的“自己人”,产生强大离心力,不仅士绅走向革命,许多汉族官员在关键时刻也背叛了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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