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杰不仅是个外交家,而且是一个在学术上成就颇高的法学家。从1920年,他回国担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授,1921年开始担任系主任,后来一度兼任教务长,主要著作有《比较宪法》《宪法原理》《中国奴婢制度史》等,其中《比较宪法》已成为这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书中详尽地阐述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分为消极的基本权利(即个人自由)和积极的基本权利。前者包括人身自由、居住及迁徙自由、意见自由、通信秘密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并享有财产权。后者又称受益权,也就是人民获受于国家的权益。如最低限度的教育权利,弱者得受国家救恤的权利,劳工阶级得受国家特别保护的权利等;明确公民有选举权和直接立法权,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贵族制度,认为一切公共职位,除了规定知识的及道德的资格,不应有其他任何限制,提出宪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民平等原则。书中对立法、行政、司法权分立的制度安排也进行了详细讨论,还认真探讨了合议制、总统制、责任内阁制、独裁制等多种政体之间的不同。《比较宪法》出版后曾多次重印,到1947年已增订七版,是1949年前再版率最高的法学著作,代表了当时最高学术水平的宪法学著作,在我国法学界有很大影响。鉴于王世杰在法学领域取得的学术成就,1948年他以法学家身份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首届院士。 晚年的王世杰,每日散步、咏诗成为他生活的重要部分。有一次,他读到《定风波》的最后一句,“回首问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竟一言不发,泪如雨下。 1979年,因为台湾和美国的关系恶化,王世杰受到刺激,情绪非常不稳定,导致身体日见衰弱。到了1980年1月,已经不良于行了,3月住进医院,虽然手术非常成功,但是因为年纪太大,身体无法恢复。这时家属和门生、故旧都劝他去美国疗养。王世杰却摇摇头说:“台湾虽是海上孤岛,但总还是中华国土的一部分。 我死,也要灰留孤岛。将来有一天,也许有海风海潮把它送到崇阳故乡去,那我就含笑九泉了。到了1981年1月,语言发生困难,呈现昏迷状态。3月27日,他突然呕吐,经送荣总诊治后,检验出白血球增加,热度未退,身体更加衰弱。到了4月17日,病势忽然转急,不得不移入加护病房治疗,最终因为年高体弱,于1981年4月21日早晨5点30分与世长辞,享年91岁。临终前,他嘱咐儿女:“一定要为家乡人民做件好事,以后为我立碑时,去掉所有头衔,只须刻上‘前国立武汉大学校长王雪艇先生之墓”,并将其一生所收藏的70余幅珍贵字画赠予武汉大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