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诏王国(738年-902年)是八世纪崛起于云贵高原的古代王国,由蒙舍国首领皮罗阁于公元738年建立,902年亡于权臣郑买嗣。唐初洱海地区部落林立,互不役属,其中有六个较大部落,称为六诏。分别是:蒙巂诏、越析诏、浪穹诏、邆赕诏、施浪诏、蒙舍诏。蒙舍诏在诸诏之南,称为"南诏"。在唐朝的支持下,南诏先后征服西洱河地区诸部,覆灭其他五诏,统一了洱海地区。 南诏国和大理的关系 大理国与南诏国在地缘和文化上有一定的相承关系。正是基于这种地缘和文化上的相承,迄今为止的几乎所有研究都把大理国视为南诏国的简单继续。美籍学者查尔斯·巴克斯在其《南诏国与唐代的西南边疆》中即明确宣称:“在937年,名叫段思平的白蛮官员篡夺了政权并建立了自己的王朝,称为大理国。与他直接继承的前代相比较,大理国在云南的统治是最长的,超过了三百年。所有这些后继的政权(包括长和﹑天兴、义宁﹑大理——引者注),其基本的居民与南诏王朝相同,他们的社会风俗﹑经济和文化也是基本相同的。”(林超民译,第188页)。 木芹先生在其《南诏野史会证》“弁言”中亦认为大理国前期与南诏一脉相承,其立论的依据则是二者国号相续﹑行政制度相续以及政区划分相续。而该成果证实,大理国并不似传统学界所认为的只是南诏国的简单继续,其政治、经济、文化等在承继南诏国的基础上发展变异颇多,且不仅仅只发生在大理国后期。例如,尽管大理国后期废二都督﹑六节度而代之以八府﹑四郡﹑四镇——在经济较为发达开化的地区设府,在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郡,而在强邻压境的边夷地区设镇,其下再各领(县级)州郡部甸,这与南诏国的政区划分完全不同。但以相国代清平官为最高行政长官,复加虚衔以明等级俸禄,以及开科取仕之类,则说明职官制度的变化在大理国前期已经发生。撇开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南诏国经济基本上是一种内向型﹑掠夺型经济。而以马匹生产为代表,大理国经济已经有了外向型经济的特点。 较之于南诏国,大理国文化展现出更多的内地因素,其对内地文化的影响亦明显增加(“五花爨弄”的传入内地可以视为一个例子)。云南历史此一时期的进步,很明显,恰恰是体现在类似的发展变异之中。 南诏国灭亡原因 乾宁四年(897年),郑买嗣指使杨登杀死南诏王隆舜。唐昭宗天复二年(902年),汉人权臣郑买嗣起兵杀死舜化贞及南诏王族八百余人,灭亡南诏,建立大长和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