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制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明朝官制,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为了加强皇权,明朝废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亦罢宰相职,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明首创的内阁则成为六部之上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地方官制,明朝共设省、府、县三级行政机构。军事官制,明朝设锦衣卫。武官第一次掌有监察百官万民之权。 明朝官制的特点是: 一、中央集权加强,皇权发展到了高峰。明朝自洪武后,不设宰相,取消中书省,皇帝直接统领六部,事权至为集中。 二、设内阁,为皇帝辅助、办事机构。 三、中枢组织系统比宋、元简化;六部九卿系统较清,职责较明。 四、地方官制比唐、宋、元简明,惟道的设置较杂,至清不改。 五、在贵州建行省,加强了这一地区的管理。 六、采用土官制度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管理,即以本族上层领袖为土官(即土司),可世袭。 明朝官制变化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权力越来越集中,也说明分工越来越细,管理越来越细化。 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的变革必然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政治是一条明线,经济是一条暗线,相互村托,相互发展! 2、这是集权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自从秦始皇创立这套政治制度后,后世的人都在不断的完善这套制度!《在创立之初我们很难看的出来这套制度的作用,但是越到后期就越能体现出那的作用。》 3、时代总是在向前发展,任何一种制度都会随着历史的潮流而变,我们看到的只不过是这个或者那个时代的的缩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