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权初置奉常,黄武四年(225年)改太常,太常置博士。东吴初置郎中令,后改光禄勋,有三署中郎将、领三署郎,还有羽林督,绕帐督、帐下右部督,皆领卫兵。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少府诸卿建置均与曹魏、蜀汉同。东吴在屯田各郡置典农都尉,统辖属县,职如太守。典农都尉掌管军粮,不属于大司农。这不同于曹魏制度。孙权初年设左节度,专掌军粮会计。 宫官有大长秋,设置略如曹魏制。又有太子太傅、少傅。黄龙元年(229年)置左辅、右弼、辅正、翼正等都尉,为太子四友。又有太子宾客及率更令、中庶子、庶子、辅义都尉、右部督等。 门下官散骑常侍,给事黄门侍郎、散骑侍郎等设置略与曹魏同,但地位不甚重要。 尚书分选曹、户曹、左曹、贼曹等四曹,可见东吴尚书职任较曹魏为轻。 中书监设中书令、仆射、丞、郎、令史等。 御史台设御史中丞,督军粮御史及监农御史,又置中执法,左右执法各一人。在殿中察举违法行为,也称侍御史。 武职官有领军将军;左领军、右领军;中护军、左护军、右护军;中典军、左典军、右典军。又中垒将军掌宿卫兵。有抚军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征北将军,无征东将军;有平南将军、平西将军、平北将军,无平东将军。 东吴地方官制 东吴有扬、荆、交、广四州。黄龙元年(229年)与蜀约分天下,以曹魏境豫、青、徐、幽四州分与东吴,置刺史遥领之。州属官见于文献记载的,仅有部郡从事、师友从事、大中正。 郡设太守、都尉,所属有功曹掾、门下书佐、门下循行等。县以下制度略如东汉。东吴爵禄制度也不发达,唯置王、侯二等爵,无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