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自己解决过节费用 翰林院起草任命书有“润笔费”,唐宋时期衙门可以放高利贷。 在古代庞大的官僚系统之下,皇帝发放年终奖通常无法面面俱到,即便像汉代那种相当敞亮的发放标准,也难以兼顾到各个级别的官员。为了达到欢度春节的目的,官员们也不闲着,想出了各种办法自筹经费,听着总有点自我发放过节费的味道。 翰林院是历代公认的“清水衙门”,负责起草文书谕旨,财权、事权都不怎么突出,所以平时捞油水的机会本就不多。好在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但凡遇到一些官员升迁上任,需要翰林院起草任命书,这些官员就会向翰林院送些礼物,权当“润笔费”。一年下来,礼物积少成多,积零成整,成了翰林院一项相当可观的收入来源。比如宋代,官员送来的谢礼包括丝绸、马匹、铜钱等,动辄几十匹、几千贯的送,数量着实不少。收到的谢礼怎么分配呢?一般来说,一年中分两次发放,三伏天发一次,年末时发一次。为了分配平衡,翰林官员们在起草文书时会让大家都参与进来,一个人能够干完的活儿,往往要分成数人去做——张三负责起草,李四帮忙润色,王五随后誊录,再有个赵六完成审校。如此一来,年关岁尾分成时就能保证人人有份儿。 在造纸术还没发明的秦汉魏晋各朝,书写、传递公文主要是用竹简来完成。为了防止竹简丢失或有人篡改,各部门在发文时通常会在外边套上布袋,然后加盖封印进行加密。其中一些单位,如负责收集百官审查文件的御史台,一年下来能收到大量的布袋。这些废旧布袋堆在办公室,既占地方,也无法再循环使用,官员们便在年底拿出去卖掉,卖布所得随即分给内部同僚,算是年终分成,金额还算可观。 唐宋时期,商品经济发达,朝廷一度允许各衙门向民间放高利贷。放贷的本钱,既有公用款,也有官员们凑起来的集资款。按照当时的利率,月息能够达到百分之三。一旦放出,包赚不赔。全年下来,很多衙门都有了自己的小金库,拿出其中一部分用来打点上司,剩下的就成了本部门各官员的年终奖励。正所谓古今皆有生财道,工资加上福利,古代官员们的生活水准其实也还不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