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戴花翎”是清代官职品级的标志。 “顶戴”,亦称“顶带”,是用来区别官员等级的帽饰,通常皇帝可以赏给无官的人某品顶戴,也可以对次一等的官赏加较高一级的顶戴。 清代“顶戴花翎”礼帽分二种,像斗笠样的是凉帽,无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后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绫罗,多为白色,也有湖色、黄色,上缀红缨顶珠。另一为暖帽,圆形,有一圈檐边,多用皮、呢、缎、布制成,多黑色,中有红色帽纬、帽子最高处有顶珠,其材料多以宝石制成、有红、蓝、白、金。 “花翎”即孔雀尾羽翎,饰于冠后,以翎眼多者为贵,一般是一个翎眼,多者双眼或者三眼。 戏曲中所谓“摘去顶戴花翎”,就是官员被革职的意思。道光时,林则徐曾戴双眼花翎,后被道光下令“夺去顶戴花翎”,被革职发配伊犁,是相当严厉的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