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英宗宠幸太监王振,王振是个奸邪之徒,侍宠专权,朝廷内外,没有人不害怕他。当时北方瓦刺逐渐强大起来,有觊觎中原的野心。王振拒绝了大臣们在瓦刺通往南方的要道上设防的建议,千方百计讨好瓦刺首领也先。公元1449年,也先亲自率领大军攻打大同,进犯明朝。明英宗决定御驾亲征,命王振为统帅。粮草没有准备充分,五十万大军仓促北上。一路上,又连降大雨,道路泥泞,行军缓慢。也先闻报,满心欢喜,认为这正是捉拿英宗平定中原的大好时机。等明朝大军抵达大同的时候,也先命令大队人马向后撤退。王振认为瓦刺军是害怕明朝的大部队,畏缩而迅,于是下令追击瓦刺军。也先早已料到,已派骑兵精锐分两路从两侧包围明军。明军先锋朱瑛、先晃,遭到瓦刺军伏击,全军覆没。明英宗无可奈何,只得下今班师回京。明军撤退到土木堡,已是黄昏时分。大臣们建议,部队再前行二十里,到怀来城凭险拒守,以待援军。王振以千辆辎重未到为理由,坚持在土木堡等待,也先深怕明军进驻怀来,拒城固守,所以下令急追不舍。在明军抵达土木堡的第二天,就趁势包围土木堡。土木堡是一高地,缺乏水源。瓦刺军控制当地唯一水深—一土木堡两侧的一条小河。明军人马断水两天,军心不稳。也先又施—计,派人送信王振,建议两军议和。王振误以为这正是突围的好时机,他急令部队往怀来城方向突围。这一下正中也先诱敌之计,明军离开土木堡不到四里地,瓦刺军从四面包围。明英宗在乱军中,由几名亲兵保护,几番突围不成,终于被也先生擒。王振在仓皇逃命时,被护卫将军樊忠一锤打死。明军没有了指挥中心,溃不成军,五十万大军全军覆没。 现代的擒贼擒王计策之产品推广案例: B财产保险公司一直致力于保险市场调研,并且在新产品开发方面投入较大精力。但每每开发出的保险产品推出后,由于业务人员对于新的保险产品不熟悉,同时销售积极性也不高,所以都不能很好地达成预期的效果。 2008年2月,B公司又新开发出一款责任保险产品,在这款产品设计完成并上报保监会报批后,B保险公司并未急于将该产品立即全面投入市场,而是通过准确的市场调研与评估,选择了该保险潜在需求规模最大,地处沿海的J省分公司开展试点工作。总公司相关专业人员与销售督导人员亲自坐镇J分公司全面指导渠道铺建与销售组织工作,并成功地通过与一些主要的业务渠道进行合作大力进行新产品推广,经过近三个月的运作,获得了超乎预期的理想业绩。成功的经验往往是可以加以复制的。 B保险公司认真总结了该产品在J省分公司的成功开拓经验,制作了一整套产品推广实战经验模板,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面推广,一方面大力宣扬J省分公司的成功案例,另一方面对推广实战经验模板进行详细培训与实战讲解,同时制定了配套的激励方案、专项跟踪方案等一系列的销售组织活动。结果该产品在下半年全面开花,实现保费收入800余万元,并一举占领了主要市场。 评析:唐代诗圣杜甫的五言古诗《前出塞》是这样写的:“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讲的就是此计所说的要点。 “擒贼擒王”之计可以广泛应用于军事、社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乃至生活中的各个方面。本计的应用要点在于征服关键点,也就是“擒王”,一旦“王”被“擒”住,其他从属地位的部分则必然群龙无首,只能束手就擒或溃不成军,我方得胜也就理所当然。这在财产保险销售中体现得尤其明显。“擒贼擒王”之计的使用要点有三:一是要准确判断出“王”是谁?“王”在哪?否则如果判断失误,那就不可能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二是要精心研讨“擒”的手段与方法,确保一击奏效,手到擒来;三是计划好“擒王”得手后的后续跟进措施,以确保取得全面的胜利。 孙子兵法强调是“强而避之”。“王”当然是实力强劲、起主导作用的关键人物或防守坚固关键环节。若自己的实力足以“擒王”,一定要先行夺之,一旦成功则事半功倍;实力不足“擒王”,则先削其羽翼,去其实力,再图“擒王”,也不失为良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