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解放后公安机关接收了国民党遗留下来的大量敌伪档案,文化大革命发动起来后,就成了一些人的心病,生怕有人从这些档案中发现不利于自己的材料。红卫兵抓叛徒、清理阶级队伍、专案审查,都离不开敌伪档案。所以公安机关受到“格外重视”,都想把公安机关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下,利用敌伪档案,抹黑对手,洗刷自己历史污点。这就必须通过夺权手段来实现。要夺权,就要先造舆论,抹黑公安机关,然后“砸烂”,乱中取利。最明显的例子就是1968年春,上海造反派发现江青30年代在上海的丑事,并编成小册子散发。江青看到后哭哭啼啼地对周总理说:“这么搞怎么得了,看来是上海市公安局搞的(这时上海市公安局已军管,她说是上海市公安局搞的,实指上海市公安局原来的干警)”。然后由周恩来、陈伯达、江青、谢富治、杨成武、汪东兴等中央文革碰头会参加人,集体授权吴法宪到上海去收缴有关江青的传单、材料。吴法宪在张春桥的具体操办下,收缴了大量传单、小册子,并逮捕了搜集、编印的人,连同原公安局长黄赤波等人,一起乘专机飞回北京。材料封好,全部交给江青自己处理,人被非法关押起来。公安机关被军事接管后,组织大量军人清理敌伪档案,寻找所谓叛徒、特务,为中央专案服务。对刘少奇的定性是“叛徒、内奸、工贼”,材料就是从这些档案中找来,断章取义形成的。公安机关敌伪档案帮了毛泽东大忙,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分子和死不改悔的走资派混进各级领导层呢!这样才能证明他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是“十分必要的”、“非常及时的”。 五是窃听器风波又起,公安机关成了重点怀疑对象,不砸烂不罢休。用窃听器搞窃听,是侦查工作的一项手段,国内外间谍、情报机关都利用这一重要手段。我们国家对利用这一手段有着严格规定:只准用于对敌斗争,严禁用于党内,而且有着严格的批准手续。江青污蔑公安机关对她和毛泽东使用窃听手段,是天方夜谭,荒唐可笑。 被渲染成窃听风波的录音风波,是从中央办公厅刮出来的,跟公安机关无关。1958年11月,毛泽东的机要秘书、中央办公厅机要室主任叶子龙,出于对领袖毛泽东的崇敬,感到有必要运用现代化手段“尽量把毛泽东的话一字不漏地记下来”,多次向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和周恩来总理等中央领导人汇报他的想法。最终毛泽东也认可这一做法,并对叶子龙说:“录音要搞个规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嘛。”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中办机要室对录音范围和内容做出规定:“中央政治局常委在中央召开的大、中型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上的报告、讲话;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与地方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中央召开的电话会议;中央领导指定的需要录音的内容。”对这个规定,包括毛泽东在内的中央主要领导看了,都签字表示同意。但是,毛泽东有些讲话不愿意录音。1959年11月,中央在杭州召开会议,毛泽东在讲话中谈到中苏关系问题时,关照大家不要做记录。胡乔木插话说:“还有录音呢。”毛泽东批评说:“是谁让录音的,搞这干什么”?叶子龙立即让录音员停止录音。叶子龙在回忆录中说:“从此,机要室就再没有自行派录音员跟随主席外出录音”。 文革初期的毛泽东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1961年1月至4月,毛泽东外出视察,在武汉停留期间发现在他的专列上安装的录音设备,没有拆除,录下了他和服务员的谈话。毛泽东大为愤怒,指示汪东兴报告中央书记处。中央书记处严肃批评了中央办公厅机要室,给予机要室主任叶子龙、副主任康一民严重警告处分;给机要室副主任吴振英以警告处分,连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的几个秘书也被牵连进去,受到处分。1961年5月17日,中央书记处批准了《关于录音、记录问题的决定》,做出了关于中央和地方党政军群一律不准搞录音的五项规定。到此,录音问题已经彻底解决了。 五、六年过去了,再也没有人敢搞录音了。可是文化大革命发动起来后,早已解决了的录音问题,被重新提起,把这样一项正常的、曾经被毛泽东批准的秘书工作的一个环节、一项业务工作,变成了公安和情报机关搞窃听,搞侦查,从而为打倒某些人寻找口实。杨尚昆首当其冲,他被打倒,一条重要“罪行”就是对毛泽东搞窃听。尽管给中央领导录音是中央办公厅所为,跟公安机关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把录音提升到搞窃听,性质完全变了,那就只有公安和情报机关才有资格、才有本事做这件事。文革前,国内反间谍侦查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对特务、间谍搞窃听,属于侦查工作的一项手段,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说公安机关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使用这项手段,那就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北京、上海、杭州、武汉等地是毛泽东住过、去过时间最长的地方,比如杭州,毛泽东到那里去过40多次,住的时间很长,仅次于北京,仅1966年毛泽东就8次去杭州。因此这些地方的公安机关是重点怀疑对象。在山雨欲来风满楼的1966年二、三月间,根据中央最高领导旨意,中央有关部门派出若干检查组到这些地方毛泽东经常住的宾馆、别墅,检查有无安装窃听器情况。副部长徐子荣被派往上海、杭州检查。其时他已经被怀疑是窃听中央领导的主事人之一,派他去检查是在考验他。他在上海、杭州检查,没有发现在毛泽东常住的宾馆、别墅(如西湖边上的汪庄、刘庄别墅)根本没有安装过窃听器,参与检查的还有中央办公厅的人员。他从上海、杭州回北京后,谢富治不听他汇报,把他排除在公安部领导之外,不给他分配工作,不和他见面,文革一开始,就将他打倒。 尽管在“彻底砸烂公、检、法”的几年时间里,没有发现一个地方公安机关搞过这种违反党纪国法的事,但是被怀疑而抓进去的几十名公安机关领导迟迟不放、不审、不判,从精神上、肉体上进行折磨,有的人就死在监狱里,如徐子荣。上海市公安局长黄赤波因窃听罪1968年2月被秘密逮捕关押北京监狱,直到1975年释放,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精神、肉体都遭到极大摧残,十根肋骨折断,一身是病,1978年过早死亡,被上海市政府批准为烈士。他在公安局长任内,每次毛泽东、江青到上海,鞍前马后,为领袖夫妇的安全操碎了心,到头来被污蔑对毛泽东、江青搞窃听,真的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可悲的是,黄赤波在主政上海市公安局期间,同样以莫须有的罪名冤枉了很多人,但是,直到他去世,也没有觉悟,没有丝毫悔意。1978年8月22日,他在《解放日报》发表题为“追忆罗部长对上海公安工作的关怀”一文中说:1953年4月,罗瑞卿部长到南京,把他找去,要调他到上海市公安局工作,“谆谆叮嘱我把扬帆包庇下来的、甚至混入公安机关内部的一批反革命特务分子进行严肃处理,消除了一大隐患”。是啊!当年他不负罗瑞卿的重托,在上海市公安局掀起了一场风暴,给闻名于世的“潘汉年、扬帆事件”大冤案火上浇油,大批干部受株连,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有的死在监狱里。他曾经在上海市公安局干部大会上说:“扬帆是一只坏母鸡,生了一窝子坏蛋”,“打开来蛋黄都是黑的”;“我就是要搞一朝天子一朝臣的,这就是阶级斗争”,“扬帆是一只大辣椒,还有小辣椒,辣椒面呢!”在他的这种思想指导下,株连无辜就成为必然,上海市公安局有600多名干警蒙冤入狱,有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他主政上海市公安局十年之久,没有主动纠正和向上级反映纠正这一大冤案。一直到1978年,“四人帮”已经被粉碎近两年,他还认为自己是对的,真是悲哀!同样,他的顶头上司公安部长罗瑞卿,1955年5月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亲自带领人员到北京饭店逮捕潘汉年后,并与副部长徐子荣一起亲自审讯,积极指导专案人员几十次审讯潘汉年、扬帆,审理“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尽管长时间找不到证据,不能定罪,他们没有主动纠正,也没有向中央反映,请求纠正,就这样把那些蒙冤的人长期关在监狱里耗着,把人耗死、耗疯、耗残废、耗得家破人亡为止。罗瑞卿、徐子荣、黄赤波等人奉命以莫须有罪名整人,可是,在文化大革运动中他们却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整,被抓进监狱里耗着。徐子荣被耗死,罗瑞卿、黄赤波被耗成残废,过早去世。到头来,他们都只不过是在政治斗争中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的一颗棋子而已,是典型的现代版的“请君入瓮”,令人唏嘘不已。 历史一再证明,封建专制独裁体制不清除,“请君入瓮”的故事,还将会重演。“干公安的就好像在刀尖上跳舞”,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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