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汲取的四点教训 然而,历史证明,上述种种措施未能成功地杜绝类似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988年3月4日,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法制委员会主席切布里科夫呈交给时任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一份“关于自1957年以来国内群众骚乱资料”的绝密报告,表明:在新切尔卡斯克流血事件被镇压之后仅仅过了一年,1963年6月16日至18日在第聂伯彼得罗夫斯克州克里沃伊罗格市发生了又一起群体性流血事件,“一名军人在不清醒状态下被扣押时对警察局工作人员进行反抗,而一群醉酒流氓进行挑唆性行动”,在“是否镇压”一栏里清楚地标注着“是”。这起事件的“参加人数”为600人,镇压共造成4人死亡、15人受伤、4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年11月7日,即十月革命纪念日,在阿塞拜疆共和国劳姆盖特市再次发生了群体性事件,起因在于民众“对于警察局工作人员和民兵纠察队员从参加庆祝游行的个别公民手中收走印有斯大林画像的明信片的行径不满”,事件共有800人参加,苏联政府同样实施了镇压,造成1人受伤、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份档案文件表明:1957~1988年苏联共发生24起群体性事件,其中苏联政府镇压11起。解密档案表明,这一统计数据是不完全的。 群体性事件之所以屡屡发生,主要是因为苏联民众物质和精神诉求长期得不到满足,因而产生了强烈的不满情绪,这种情绪极易引爆、酿成自发性群体性事件,这是问题的根源和实质。倘若苏联政府能够正面而积极地回应民众正当而合理的诉求,突破斯大林模式的束缚和禁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那么,不仅类似事件会得以遏制,苏联党和政府也会获得苏联人民的拥护,苏共亡党苏联解体的命运就不会降临。可即便付出了惨痛代价之后,民生问题仍旧没有引起苏联党和政府应有的重视,新切尔卡斯克流血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即6月3日,苏共中央主席团委员弗·罗·科兹洛夫代表苏共中央和苏联政府向新切尔卡斯克市民们发表的广播讲话就证明了这一点:“为了大力发展农业,需要资金”,可是“在哪里可以获取这些资金呢?减少对我国工业和住房建设的投资?但是,工业和住房建设是我们整个国民经济和人民福利增长的基础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难道可以缩减对工业和我国国防的拨款吗?为了保障和平,为了使苏联人民能够利用和平的机会为自己的幸福平静地劳动,我们决不能在发展工业和巩固国防上放松努力”,“所以,必须采取与提高价格有关的措施”,“今天不得不过紧日子”。也就是说,尽管流血悲剧发生了,在苏联党和政府领导人心目中,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仍旧是位列第一的重要问题,民生问题也仍旧必须为之让路。长期忽视民生问题,这是应当汲取的第一个教训。 第二个教训是没有及时采取正确的方式进行沟通和解释工作,以化解工人的情绪。事件发生之初,厂长库罗奇金对待工人的态度冷漠,州委、市委领导人“一直呆在厂部的厂长办公室里”,没有走到工人中间去做任何沟通、解释和安抚的工作,以致错过了将矛盾和冲突消解于萌芽状态的黄金时机。尽管事后对部分涉事官员作了组织处理,但没有及时跟民众进行坦诚的沟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满足民众正当而合理的诉求,这一点在事后并没有被苏联政府当做一条重要的教训加以汲取。也正因如此,此后群体性流血事件仍时有发生。 第三个教训是,这一事件本可以作为一个典型案例来推进苏联政治体制的改革,整顿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可是,苏联政府却仅仅停留在对部分涉事基层官员的组织处理这一层面上(州一级的官员则没有受到任何惩处,尽管他们同样犯了极其严重的错误),而没有利用这一事件来恢复社会主义国家正常的干群关系。长期的干群疏离甚至对立、仇视,只能日渐削弱这一政权的执政根基。 第四个教训是,当剥削阶级作为一个完整的阶级已经被消灭,疾风暴雨般的阶级斗争已经不复存在,当整个国家进入了和平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特别是当赫鲁晓夫在1961年10月苏共二十二大上宣布苏联进入了“全面展开共产主义建设的时期”,“党的政策贯穿着伟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一切为了人,为了人的幸福”之际,却发生了暴力镇压罢工工人流血事件,这实在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一大败笔和悲哀。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执政者,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特别是当群体性事件又是由合理而正当的诉求长期得不到满足而引发时,慎用暴力镇压,这是应当汲取的教训。流血悲剧一旦发生,不仅使当事人及其亲友年年岁岁难以排解心中的痛楚和阴影,而且也会损害为人民服务政党的威信,贬低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形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