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于明王朝来说,银是通过出口资源和商品而换来的进口商品,既然作为货币的银本身也是“商品”,银的开采生产自然也要受到供给-需求的影响而发生波动。大致说来,当着白银进口初期,在银短缺的情况下,银超越了它本身的价值许多倍,不但进口、运输白银是可以获得巨额利润的,而且银贵物贱,拥有银的商人当然是很威风的;但是,随着银的大量开采、进口和转运,银的短缺现象逐渐消失了,银本身的价值越来越接近其本身,这时开采、出口和转运白银就越来越无利可图,而且银一多,物贵银贱的现象就出现了,物的价格自然会被白银市场人为抬高了,这个时候,甚至连拥有和转运银的商人也觉得吃亏了。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而上述两面之外,最坏的一种可能性是:先是白银的大量开采和出口造成银价下跌,于是在市场价格的驱动下白银开采和白银供应量逐步下降,随后白银供应量减少又导致白银缺乏、市场交易不畅--这就是“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接踵而至,也就是明代中后期所面临的实际情况。 一方面是从国际上看,白银开采变得无利可图了,由于白银的开采量减少,而出口量更大幅度减少,从而造成白银缺乏,而另一方面从国内经济上看,则是白银抬高了物价,物资腾贵,于是:既缺少白银,同时又物价腾贵的危机动荡时代就到来了。 明朝末年,王夫之(船山)等人其实已很痛切地看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粮食生产的货币化和市场化,造成的恶果是“贸迁于南而田庐于北,人心拂而理势逆”,最终是“颠倒有无而责非其有”,最终必然导致粮食危机,结果是既缺钱又缺粮,农商两不利。而这就是“开中法”的弊端: 盐政开中之法,其名甚美,综核而行之乍利,要不可以行远,非通计理财之大法也。商之不可为农,犹农之不可以为商也。商其农,徒窳其农而贫之于商。农其商,徒困其商而要不可为农。开中者,将使商自耕乎?抑使募人以耕乎?商固不能自耕,而必募人以耕,乃天下可耕之人皆怀土重迁者,商且悬重利以购之,则贪者舍先畴以趋远利,而中土之腴田芜矣。不则徒使商豢游惰之农,而出不能稗其入也。抑天下果有有余之农可募邪,则胡不官募之,而必假于商乎?农出粟而使之输金,唐、宋以降之弊政也;商利用金而使之输粟,则开中之弊法也。颠倒有无而责非其有,贸迁于南而田庐于北,人心拂而理势逆,故行之未百年而叶淇得以挠之,商乃宁输数倍之金以丐免遥耕之苦,必然之势也。耕犹食也,莫之劝而自勤者也。强人以耕,殆犹夫强人以食,与不噎而哕者几何哉?此开中之不能久也。 弘治时代,“开中法”已由“运粮开中”改为“纳银开中”,商人从此也不再承担粮食转运的任务。这样,原本依靠商人转运粮食的体制也瓦解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1640年代导致明帝国灭亡的粮食危机,一方面是由于天灾,而另一方面,商人因运粮无利而不为,乐得“纳银开中”换取盐引,而这就是将运粮交由商人的恶果,这也就是当今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提亚·森所提出的那个重要理论:危机是由于粮食的过度市场化造成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