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4年至1947年上半年,人民解放军的称谓经历了一个提出——中断——再提出的过程。这一现象的出现,不仅是一个名称的改变、是一个单纯叫什么的问题,而是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首先,为了适应由抗日民族解放战争到国内解放战争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在抗日战争战略反攻阶段、中国军民即将取得最后胜利和国共两党两军矛盾突出时,开始提出和使用解放军称谓。当国共两党两军关系缓和、重庆谈判开始后,人民军队则中断了解放军的称谓。在国共两党和谈关系破裂、全面内战爆发后,人民解放军的称谓再次出现,并且逐步趋向统一。其次,是由新的军事战略转变所决定的。从抗日战争的战略反攻阶段到解放战争的战略防御阶段,人民军队实行了由游击战为主到以正规战为主的新的军事战略转变。 随着作战对象和作战形式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军队组织形式和名称的变化。再次,是人民军队正规化建设的必然要求。随着各战略区野战兵团的迅速组建和扩大,部队正规化建设的趋势不断加强,集中性和统一性的要求逐步提高,这不仅在指挥关系和编制体制方面反映出来,而且在称谓的规范和统一问题上也得以体现。从加以多种前提的解放军,逐步统一为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解放军。 为了夺取全国革命的伟大胜利,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48年9月8日至13日,召开了扩大会议,提出要建设500万人民解放军。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这次会议的精神,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军委于11月1日作出《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指出:人民解放军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三类。野战部队的“野战军现时分为四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东北野战军”;各步兵兵团、军、师、团,各骑兵师、团,各炮兵师、团等,一律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作为地方部队建制的军区,其“第一级军区(即大军区),现有五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中原军区,华东军区,东北军区,华北军区”;“第二级军区,现有三个,亦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晋绥军区,豫皖苏军区,冀热辽军区”;游击部队,则依情况需要和可能由各地军事机关自行组织。随后,全军进行了统一整编。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一直沿用至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