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后,有西方媒体认为,这是中方有计划、有预谋的一次袭击事件。理由是中国得到情报,认为这架飞机上有美国或英国的重要人物。还有一种说法,说客机被击落时,发现海南岛附近有苏联潜艇,意在说明此次事件是中苏共同策划的。但这两种说法不足采信。 实际上,如果对当时的各种因素加以认真分析,可以断定,此次事件的发生完全是一次意外。 首先,这架英国民航飞机非法飞越中国领空,是此次误击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1944年在芝加哥缔结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民用航空器有权飞越其他缔约国领土,而不须事先取得许可,但被飞越国家有权令其降落。在事件发生时,中国政府并没有加入该条约(中国在此事件20年后即1974年才加入),因此,在法理上不应受到该条约的限制。 此外,英国政府和香港当局也没有与中国内地签订任何双边航空协定,英国的任何飞机都无权飞越中国领空,其行为显然侵犯了中国的领空权。因此,作为主权国家的中国政府有权对其采取视为必要的紧急措施。 第二,从国内环境来看,新中国的当务之急是进行经济建设和解放台湾。在当时的国际环境下,中国政府深知,任何敏感事件的发生都可能导致“擦枪走火”,因此,绝对不会“因小失大”,主动挑起极有可能引发对外战争的敏感事件。此外,事件发生前,正处于中英建交谈判取得重大突破的关键时期,中方没有理由去攻击一架英国的民航飞机,从而导致双方关系再度出现危机。 第三,误击事件发生在海南榆林港的上空附近。榆林港是当时中国在南中国海地区最重要的军事和民用港口,扼守南中国海与印度洋之咽喉,战略位置极其重要。为确保港口和航道安全,中央军委调集空军,加大在其上空的巡防力量。一般来说,在战争状态下,任何主权国家都必然把此类地区划为禁飞区,任何不经允许而闯入的飞行器都有被攻击的可能。 第四,被击落的DC一4民航飞机是由美国的C一54大型军用运输机改装而成,虽然有明显的英国标志,但是由于当时国民党军用运输飞机经常执行渗透任务,识别起来有一定困难。 总之,当上述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时,我军飞行员根本不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对闯入我国领空的飞机类型作出正确的判断,因此,误击事件的发生也就容易理解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