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稼祥特意提出,如果苏联专家小孩很多,那他在中国拿的工资还不够养活全家,中国政府很关心专家们是否能将其家属带到中国,以便他们更长久、更安心地工作。王稼祥问葛罗米柯:“是否能将中国政府支付给苏联政府的1500—3000卢布补偿金直接支付给在中国的多子女专家本人?”葛罗米柯断然拒绝中国政府的提议,认为没有必要做这样的修改。他说:“专家们将根据现有的条件和本人的收入情况,自己决定是否应该携带家属。”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对于军士问题,王稼祥指出,在苏联顾问中,军士占相当大的部分,而他们在苏联每月收入只有500—600卢布,因此不应该把规定给其他专家的条件扩展到这部分军人身上。王稼祥还说,从目前中国的财政状况来看,1500卢布是高水平的,支付军士工资将是一笔很大的数目,给教师和技术专家的待遇同给军士的待遇有些不相称。葛罗米柯坚持原有的立场,并再一次重申了苏方关于军士和士兵的支付条件。 由于新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开展需要大量外国专家援助,中央不愿再在专家待遇问题上陷入无休止的纠葛之中。1950年3月19日,周恩来致电李富春、王稼祥、伍修权:关于专家协定的条款“不必再争,即照苏联政府所提条件办理,我们由此取得经验,加紧学习,谨慎工作,以便第二年精减专家”。 苏联专家待遇相当于什么水平 在档案号为109-00192-01的中国外交部首批解密文件《1950年3月中苏政府关于苏联专家在中国工作条件的协定》第四款中,我国首次对外公开了苏联专家的待遇情况:“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将根据苏联专家之程度,交付苏联政府每个专家每月1500—3000卢布,以补偿苏联机关或企业由于派遣自己的专家出国而受到之损失。” 当然,多数苏联专家都拿不到3000卢布。根据中央档案馆《1949—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记载,按照当时计算工资的工作分值,来华专家工资分为七级:一级设计组总工程师2900分,二级设计组负责人2800分,三级设计组工程师2600分,四级主任工程师2300分。而1954年部长最高2260分,司局长最高1470分;一级工程师最高1360分,一般技术员最高560分。可见苏联专家的平均工资水平大抵与中国的部长相同,而远远高于一级工程师。据北京大学历史系沈志华教授了解,不少专家得到的报酬是其在苏联工资的5倍;公安部总顾问伊万诺夫的工资比罗瑞卿部长的工资还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