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明朝的规定,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瑾,听说一共割了叁天才让他断气...而更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祯皇帝中了 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叛国, 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渔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 痛恐怕远高於生理的痛。 缢首 差点忘了这种最重要的死刑... 之所以说是最重要的,是因为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在国外来说,多半是使用绞刑台,绞刑台的构造是在受刑人脚站的地方有个活门,等绳子套好,活门一开,受刑人就两脚悬空。 不过这样子处死的受刑人通常不是窒息而死,而是因为颈椎被拉断了,因此不会死得太痛苦。(事实上前几年出版的「完全自杀手册」还推荐 上吊自杀,认为这是最「安全」,痛苦也最少的自杀方式。)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