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嬛传选秀剧照 清朝皇帝的后妃主要来源于秀女,从顺治皇帝开始,清朝就形成了独特的“选秀女制度”。每三年在八旗内部选一次秀女,其目的“或备内廷主位,或为皇子皇孙拴婚,或为亲、郡王及亲、郡王之子指婚”。也就是说,不仅仅皇帝的后妃是从旗籍女子中挑选的,而且被选中的八旗秀女,也可能要配给皇帝的近支宗亲。 选秀女时,首先要严格审查旗属与年龄。挑选秀女的范围,必须是八旗女子,不属于八旗的想参加选秀,简直比登天还难。 虽然清代各朝对送选秀女都有一些不同的规定,但是基本上都是满、蒙、汉八旗官员。在嘉庆六年,也就是1801年以前,甚至公主下嫁之后所生的女儿也要参加选秀。 嘉庆皇帝 秀女的年龄,要求在十三岁到十七岁之间,但是,到了光绪年间,参加选秀女的年龄,最小的是十一岁,最大的可达二十岁。 如果在旗女子在规定的年限之内,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参加选秀,下次仍然必须要参加选秀,违者上至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下至旗长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严厉的处分。 选中留牌子的秀女,如果一直不被复选,而记名期又超过期限的,只能终身不嫁了,违者将要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而对没有被选上的旗人女子,也有一套严苛的规定,比如落选的在旗女子,到了20岁也不准私自聘驾。 这一条规定,是乾隆皇帝下达的一道谕令:“户部通行传谕八旗,所有未经选看之秀女,断不可私先结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