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实行军衔制准备工作的进展和不断深入,1986年下半年,军委常务会议在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上进一步统一了认识,即:一是不再 提“恢复军衔制”,而是“实行新的军衔制”。之所以叫“实行新的军衔制”,主要是因为我军已走上和平时 期建设的轨道,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和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等,与1955年至1965年实行的军衔制有很大的不同,是借鉴前者,而 不是照搬照套。同时实行新的军衔制,可以较好地解决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实行军衔制时遗留的历史问题,以减少纠葛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和矛盾。二是制定新的军官军衔条例,必须从我军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并适当借鉴外军的有益做法和我军上世纪五十年代实行军衔 制的经验。三是实行新的军衔制,军队的工资制度也要随之进行改革,军官的工资由职务、军衔、军龄三部分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