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军队的主要武器装备来说。在中国军队与日军作战中,日军伤亡大多是因迫击炮造成的,而据战后统计在华战死的日军将领也绝大多数死于迫击炮弹,足见国共双方对迫击炮的运用均佳。而在解放战争中国军不但未能继续发挥这方面的特长,还打量削减部队迫击炮的配备,首先将重迫击炮从军师两级裁掉(少数杂牌军除外),代之以美制山榴炮或日制山野炮。后又减少团以下单位的中轻型迫击炮数量,代之美制无后坐力炮、战防枪、火箭筒等。共军方面又没有坦克和装甲车,也少有碉堡来当靶子,这些新式却没有目标的武器给解放军缴获后,却正好用来打国军的碉堡和坦克。迫击炮的数量哪怕少一点,单炮也能功绩一二个点线目标;山野重炮数量少,就难以对面目标进行有效攻击,而对点目标的攻击又由于射击技术不佳或精度不够而难作主要火力。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共军方面不但使用缴获的各种轻重迫击炮,还自制中轻型迫击炮加强火力;而国府方面却以装备少量山野榴炮为满足。其实国军就是美械主力师或整编旅也只辖8-12门75mm山炮,军或整编师辖8-12门75mm野炮或12门105mm榴弹炮,都难以支援军或师的整个攻击正面。这样在抗日战争结束后,国府陆军的装备对面攻击能力是加强了,对点目标的能力则明显下降。换句话说,新的装备更适合对已经投降的日军作战,而对共军作战是狮子打蚊子,是根本找不到作战目标的武器。 陈毅根据其作战经验认为:“美械使火力增强,但火器复杂,干部无法掌握,不能灵活机动,消耗弹药甚多,缺少运输工具,供给不上。野战能力很弱。美械化害多利少,最多不过利害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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