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人有前知者,数十百千年事皆能言之,梦寐亦或有之,以此知万事无不前定。予以为不然。事非前定,方其知时,即是今日;中间年岁亦与此同时,元非先后。此理宛然,熟观之可喻。或曰:苟能前知,事有不利者可迁避之。亦不然也。苟可迁避,则前知之时,已见所避之事;若不见所避之事,即非前知。 【译文】 人有号称能“前知”的,世传这种人就连数十百千年之后的事都能预言,就是梦寐中的事或者将来也会发生,以此知道万事无不是“前定”的。我对这些说法不以为然。万事并没有“前定”的,当所谓将来的某件事被人们知道的时候,它便已是“今日”的事;从“今日”到预言的将来的年岁,这中间所有的时间都与“今日”同时,原没有先后。这道理看似曲折,仔细体察就会明白。有人说:假如能够“前知”,那么将来事情有不利的就可以躲避。这说法也不是那么回事。 假如可以躲避,那么人们在“前知”的时候,就已看出所要躲避的事;若是看不出所要躲避的事,那就说明人们不能“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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