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亲,中部方言叫“乃聂”,西部方言叫“马良”,即男方父母看中某家之女,或青年男女在“游方”、“跳花坡”、“集会”、“酒宴”、“赶集”、“走亲串戚”等活动中认识交往,双方有意,即由男方父母请“媒人”到女方家洽谈亲事。订亲即订婚,举办这种酒宴,就是公开宣布某某家与某某家已正式开亲,已正式确定为不许侵犯的婚姻关系。 催婚即“订亲”以后,待男女长大将达结婚年龄,男方家便开始告知女方家要准备为孩子举行婚礼所进行的系列活动。交礼即男女双方同意并决定举行“婚礼”后,即择吉日举办小规模酒宴,在酒宴中由男方家向女方家交付姑娘结婚所用的金银首饰、衣物布料、礼金及其父母养育儿女的辛苦费等等。 婚礼是婚姻中最耀眼最灿烂的火花,苗族对待婚礼极其慎重。就形式而言,即热烈隆重又格外庄严,无论那一个方言,婚礼都有其自古以来务必遵循的礼仪,不可随随便便。苗族婚俗礼仪,从另一个侧面彰显了苗族辉煌灿烂的丰富文化,其充满欢乐气氛的一系列婚姻仪式,细微严谨、诙谐幽默的礼规礼辞,为苗族婚姻增添了一幅幅亮丽色彩,给人予扑朔迷离、琢磨不透的神秘感。 从苗族婚俗礼仪中,我们也可看出苗族人民优秀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其讲孝道、尊老爱幼、讲理守信、勤俭、互敬互爱、追求和谐美好生活,褒扬“真、善、美”,鞭笞“假、丑、恶”的思想道德意识与新时代社会主义道德观极相吻合,这不得不使人们对苗族几千年的深刻文化内涵投以羡慕的目光;不得不令人们进一步去探索苗族古老文化之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