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三光政策”的“暴君” 梅津美治郎 梅津美治郎,日本陆军上将,日本侵华战争重要罪魁之一,东京审判的28个法西斯战犯之一,最高军衔为大将。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军事压力陡增,梅津与小矶国昭和永田铁山协商,制定出军备改革方案,以满足应急军备的需要。 1934年3月,梅津美治郎被派任为中国驻屯军司令官,积极采取措施,巩固伪满,分裂华北,排挤东北军和国民政府驻华北的军队。 1935年5月,梅津向国民党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提出“驱逐东北系及中央势力出华北”的无理要求,并从东北调遣日军入关,逼迫何应钦签订“何梅协定”。这一协定使中国丧失了河北省的几乎全部主权,同时也等于为日军向华北地区发动全面进攻敞开了大门。此后,华北危机日益严重。 1938年5月,梅津美治郎接任日军第一军司令官,率部侵占山西,进行“治安肃整作战”,展开残酷“扫荡”,实行野蛮的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作战”政策,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1940年,梅津晋升为陆军大将。其间,梅津签署创立第731部队4个支队的秘密命令。1941年、1942年,梅津下令进行“关特演”(以苏联为假想敌的军事演习),训练关东军部队。直到1944年,关东军向太平洋战场、中国战场等输送了大批精锐部队。 1948年11月12日,他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