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犯人被斩首时感受是如何?斩首是古代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就是杀头。所谓枭首或弃市其实也都是斩首,只不过枭首指斩首后把人头悬挂在高竿上示众,弃市指将囚犯在闹市处死。从秦时起斩首正式列入法典。隋代以后直至明、清的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是斩首,它的处罚程度比凌迟轻,而比绞刑重。斩首,在各种死刑中艺术性算是比较低的,但是技术要求并不低!生手或外行根本不可能顺利的把头砍下来!曾有记载,一个刽子手连砍17刀犯人的头才被砍下来! 难断脖颈 斩首的行刑者——刽子手都是心狠手黑之辈,他们不仅要有杀人的胆量,而且要经过一定的技术训练。人的脖颈虽然比较细,但因为其中有颈椎骨,所以不用力气就不能一下子砍断。有的犯人孔武有力或身怀绝技,要砍掉他的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啸亭杂录》卷八所记的阿里玛是清初一名武将,在应该城任职横行不法,作恶多端,顺治皇帝想除掉他,就派遣一名勇力仅次他的武官巴图鲁占把他逮捕,押赶菜市口斩首。囚车走到宣武门,阿里玛说:“死就死罢了,但我是满族人,不能让汉人看见我受刑,就在这城门里边把我杀了吧!”同时,他用脚勾住城门瓮洞,囚车竟不能前。巴图鲁占同意了他的要求,下令在城门里边行刑。在用刑时,阿里玛的脖颈就像铁铸似的,刀砍不动。阿里玛告诉巴图鲁占说,先用刀割断脖筋,然后再砍。巴图鲁占让刽子手照着办,才把阿里玛的头砍掉。 惠康野叟《识余》卷四“说异”一节,记明朝有个陆晖的苏州人犯罪当斩,受刑时,刽子手挥刀砍去,却未能损伤他的皮肉,刀反而被砍折了。这样连续砍折了三把刀,他的脖颈连一点儿血也不见,只有3个刀印。监斩官大惊,问他是怎么回事,陆晖说:“我在入狱后就让家里人造了一尊观音像,虔诚祈求保佐。现在你们杀不死我,这是观音菩萨的慈力吧。”监斩官把这一情况如实呈报,有司奏明朝廷,赦免了陆晖的死罪。这个陆晖,可能具有硬气功一类的绝技,观音菩萨保佑的话不过是假托之词。 清代咸丰年间,有一次官军在福建沿海地区捕获海盗50余人,赶福州市北郊刑场斩首。这些海盗多是有些功夫的,刽子手行刑时连砍数刀还不能砍下头来。于是就另想办法,找来一条木匠用的大锯,两个人对拉,锯断囚犯的脖子,囚犯号叫,惨不忍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