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六大惨绝人寰的法外酷刑:中国古代的刑罚之残酷惨烈,是举世无双,无与伦比的。随便举个例子“活剥人皮,填草示众”、“腰斩”另一个酷刑就是着名的凌迟等等。 “法外刑”就是从来没有或基本没有被写进法律的刑罚。由于我国古代基本属于“家族式”统治,权力集中在个人或家族内部,因此刑罚受到某个人或某些人的干预较大,也即是说“法外刑”形式的“随意性”很大。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那些惨绝人寰的“法外酷刑”。 烹刑 这种刑罚非常残忍,就是将人放入盛满水或油的锅中,慢慢的煮或炸死。这种刑罚非常野蛮,在公元之前比较常见。 炮烙刑 “炮烙”这一酷刑是暴君夏桀王发明的。“炮格”即是在铜棍上涂满油,下面堆起炭柴加热,让犯人赤脚在铜棍上行走,犯人忍不过灼烫,掉入火堆,被活活烧死。据说夏桀发明这一刑罚是得自蚂蚁的启示,他见蚂蚁爬在热锅上,不忍灼烫,掉入火中而死。由此他发明了“炮格”这种酷刑。 剖心刑 这个刑罚极为残忍,它是将活人的腹部剖开,取出五脏六腑而死的一种刑罚。对于这种刑罚,商纣王剖比干之心察看七巧的例子比较著名。 脯刑 “脯”是肉干的意思,这种刑罚就是将人做成肉干。据《史记 殷本纪》记载:鄂侯争之疆,辨之疾,并脯鄂侯。但究竟如何个“脯”法儿,我们不得而知。或许是先杀后晒成肉干,或是切成一块一块晒成肉干,再或许是直接烤成肉干,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方法,都是残酷无比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