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印象之中,《红楼梦》是曹雪芹的啼血之作,作者自然是生命不息,创作不止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蔡义江先生认为作者最后十年,因为过于贫困,所以停止了写作,比如常常用来形容曹雪芹贫苦生活的“举家食粥酒常赊”“卖花画钱来付酒家”,而这更像是友人之间的一种调侃,反衬文人身上的洒脱气质,如果一个人穷到没饭吃,怎么会常常去饭店喝酒呢,况且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曹家当时在北京蒜市口一带拥有的那十七间半房屋,相对过去的豪华生活是很穷,但比底层百姓还是会好得多。 还有曹雪芹多才多艺,手也很巧,风筝做的很好,还懂医理,能帮人看病,画也画的好,不至于会穷的没饭吃,况且写《红楼梦》这种百科全书式的作者,对生活的广度和深度的领悟都是常人所不及,不可能谋不到一日三餐,张爱玲曾说“天才在实生活中像白痴一样的也许有。这样的人却写不出《红楼梦》来。” 说的极好。 个人认为,曹雪芹做为心有悲愤,不得不鸣,虽然没有一鸣惊人,但也得到了发泄,把自己的才华淋漓尽致的展现在《红楼梦》之中,或许这就足够了,为什么不留些时日享受下生活,做做风筝画下画也是很好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