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的音乐主要是民间歌曲,分野曲和家曲两大类。 野曲 “野曲”即“花儿”,也称为“山歌”、“少年”等,也有人称之为“外面唱的歌”。土族“花儿”的调令很多,如“尕连手令”,“好花口令”等,流行在互助土族地区的就有十几种,流行在民和土族地区的有“阿姐令”、“马营令”等。土族“花儿”大都以某种曲调中特定的衬词、衬句而得名。不管在这种曲调中填上什么样的歌词而其特定的衬词或衬句则必不可少。土族“花儿”一个显示的特点是结尾音拖长而下滑,给人以深沉绵延之感。 土族“花儿”主要以情歌为主。“花儿”属于情歌,主要内容是谈情说爱,描写青年男女互相爱慕之情。故而属“外面唱的歌”。按土族的习惯,“花儿”只能在山上、野外唱,要避开亲属。若父母和同胞兄妹在场就不能唱,违者被视为无礼,要受到谴责。 土族“花儿”既不与汉族“花儿”相同,又与藏族“拉依”有别。不论在田野或在山岗、庙会、男女老少几乎人人爱唱。尤其到了夏天除草季节,到处是清澈悦耳的“花儿”声,此起彼落,连绵不断。 在各地按期举行的传统“花儿”会上,土族的民歌手常常对唱不绝,演唱者大都能触景生情,即兴编词,出口成章,对答如流。因此,土族之乡素称“花儿之乡”。 家曲 与“野曲”相对的是“家曲”。家曲也称“宴席曲”,包括赞歌、问答歌、婚礼歌等。赞歌是土族人款待贵宾时,宾主之间相互赞颂的歌。如主人赞美客人“德高如蓝天,恩深似大海”,而客人称赞主人时,把普通的餐具说成是金杯玉碗,把普通食物说成是山珍海味,主要是赞颂主人的殷勤款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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