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婚相伴随的家庭体制为母系制大家庭。在这种家庭中,最高的家长为女性,家庭成员均为其具有血缘关系的后代,所有成员都可从其母亲追溯至一个共同的女性祖先。在这样的母系家庭中,负责“开枝散叶”、延续家户的是女性,上下几代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结者也是女性。 四个普米族村寨的主体婚姻形态从结婚向走婚转变的同时,伴随着母系制大家庭的普及和子女归属原则的变化。无论是父系还是母系继嗣,“家户不能断绝”的观念始终不变,改变的只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担任传承者的性别选择。从最初的父系制家庭中由男性后代传承家户,逐渐转变为现在以女性为传承的中坚,人们对生育子女的性别期待越来越倾向于女性化。 在这里,母系继嗣家庭不同于父系继嗣家庭的是:在母系家庭中,并不要求每个进入生育年龄的成员都必须有自己的亲生女性后代来延续香火,因为所有姐妹的女儿都可以当作自己的女儿来传承家户。这些孩子对母亲和母亲的姐妹们的称呼,也不同于父系制家庭中区分明确的“妈妈”、“姨姨”,而一概称之为“妈妈”,只是在前面加上“大”、“小”以示区别,即“大妈妈”、“小妈妈”。 实行走婚的,子女归属于母亲所在的家庭,由母亲所在家庭进行抚养、教育。同时,子女对母亲所在的家庭负有责任和义务,他们有义务维系母系家庭的传承与利益,成年后对母系家庭中的老人、亲属有赡养、照顾的义务。 在母系家庭中,每个成年男性成员对其外甥(女)有抚养义务,但是对自己的亲生子女不需要负责。当他们年老时,由他们的外甥(女)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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