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节 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各族自治县所属的历尾、巫头、山心三个小岛上的京族,普遍有过年节的习俗。过节时间与汉族春节相同。节日习俗与汉族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亦有自己的特色。除夕下午,全村到立有祖先牌位的哈亭祭祖。正月初一情晨,人们要拿香烛到井边祭祀,谓之"买新水"。初二开始走亲访友,互相拜年。正月十五日称为"过小年",这天要用鸡、猪、鱼三牲再祭祖先。人们忌讳在正月初一、十五进门借火、借盐,否则就视为别人来把自家的钱财扯去。过了十五,年节活动全部结束。 食新米节 农历十月初十下午,各家煮新米供拜“田头公”和祖宗,然后全家吃新米饭,而且要关起门来吃,不能给外人看见。 中元“施幽” 京族在七月十五过中元节。这一天,早上煮糯饭和糯米糖粥供拜祖先,中午宰鸡杀鸭煮猪肉等供拜祖先,然后进餐饮酒。民间认为,无人供养的野鬼如果缺衣少食就会侵扰村庄,所以,民众请法师在七月十五施衣食,称为“施幽”。 在哈亭前的空坪立起“招魂榜”,两旁铺两行芭蕉叶,放上炒玉米、饭团、饼子、冥衣、冥钞、纸宝,数人戴面具扮饿鬼,一法师于锣鼓声中持法刀上场,喝令四方饿鬼集合在"招魂榜"前,读榜念词,要饿鬼均分衣食莫扰村庄。 卜以杯珓,得胜珓,便是饿鬼已受食。然后法师一声令下,扮饿鬼者便与围观的儿童一哄而上,将食品一抢而光,民间认为小孩抢到“绝幽”食品为“得福”。 抢罢食品,将一只芭蕉船放入海中,芭蕉船用芭蕉杆拼成,长两米,宽一米,上插红三角纸旗,装几把米、一些冥衣、冥钞、纸宝,芭蕉船入水时,鸣放鞭炮,焚烧“招魂榜”和冥衣、冥钞、纸宝,将鬼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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