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旗帜 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虽然实现了第二次合作,但双方的斗争并没结束。斗争的焦点在于:是国民党坚持一党专政,包办国民大会,实行专制独裁?还是召开党派会议,成立临时联合政府,战后再召集国民大会成立正式联合政府?共产党主张成立联合政府,是中共参政员林伯渠于1944年9月在国民参政会三届三次会议上最先提出的。10月10日,周恩来在延安纪念辛亥革命33周年的演说中,重申“中国共产党人主张由国民政府立即召集全国各方代表,开紧急国事会议,取消一党专政,成立联合政府”,强调这是“全国民主的真正起点”。[15]为了实现这一主张,11月7日,当美国总统特使赫尔利赴延安调节国共两党关系时,毛泽东与他商定并签字,向蒋介石提出三方《延安协定草案》,结果遭到蒋介石的拒绝。 为了夺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并在战后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国家,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共产党在延安召开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心议题是: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打败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人民,建立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毛泽东在题为《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强调:当时重要而迫切的任务是建立民主联合政府,各解放区人民应“尽可能迅速地在延安召开中国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以便讨论各解放区的行动,加强各解放区的抗日工作,援助国民党统治区人民的抗日民主运动,援助沦陷区人民的地下军运动,促进全国人民的团结和联合政府的成立。”[16]7月,在延安成立了中国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选举周恩来、林伯渠等二十五人为常务委员,具体筹划有关事宜。后因忙于受理日本投降,会议未能召开。 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从维护一党专政的立场出发,极力反对成立联合政府,并于5月5日至21日召开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对于中共问题之议决案》,诬蔑“中共一贯坚持其武装割据,借以破坏抗战”,“最近更变本加厉,提出联合政府口号,并阴谋制造其所谓‘解放区代表会议’,企图颠覆政府,危害国家”。这一事实表明,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两党围绕建国问题的斗争将是尖锐和激烈的。 抗战胜利后,蒋介石在国际国内呼吁和平建国的舆论压力下,于1945年8月连续三次电邀毛泽东去重庆共商国是。为了争取和平途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毛泽东偕周恩来、王若飞等前往重庆进行谈判,于10月10日签署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双方暂时就和平建国基本方针、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和平建国方案、政治民主化、党派平等合法化等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但对解放区政权取舍和人民军队整编等关键问题未能达成协议。 毫无谈判诚意的国民党,图谋以武力强迫共产党就范,谈判伊始就派军队向解放区进攻。共产党则针锋相对,组织自卫战争。谈打均陷于被动的国民党,不得不与共产党签订停战协定,许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但是,停战协定墨迹未干,政协会议声音还在,国民党就在1946年6月出兵围攻鄂豫边的宣化店,以进攻中原解放区为突破口,发起全面内战。11月,又攻占晋察冀中心城市张家口,同时在南京召开由其一手包办的“国民大会”,通过“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2月,更限令共产党从南京、上海、重庆等地撤回常驻代表,彻底破坏了国共两党关系。共产党在和平建国无望的情况下,一面动员人民变自卫战争为解放战争,一面继续高举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旗帜。 1947年夏,解放战争开始从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10月10日,毛泽东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起草的宣言中,首次提出:“联合工农兵学商各被压迫阶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各地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1948年冬和1949年春,经过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国民党统治垮台已成定局。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共中央召开七届二中全会,批准政治局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4月30日,中共中央在纪念五一节的口号中,进一步呼吁:“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一口号得到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和海外侨胞的热烈响应。 1949年6月15日至19日,提出和赞成五一节口号的23个单位、134名代表,在北平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新政协筹备会组织条例》,推选毛泽东等二十一人为常务委员会成员。常委会又推选毛泽东为主任,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任,李维汉为秘书长。常委会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分头拟定参加新政协的单位和代表名额,起草新政协组织条例,起草共同纲领,拟定政府方案,起草宣言,拟定国旗、国徽和国歌方案。 在筹备工作进行中,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全面总结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着重阐述了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必然性和人民民主专政思想,指出:中国要建立的政权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篇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名著,为即将诞生的新中国奠定了理论基础和政治基础。 经过三个月的紧张工作,新政协筹备会于9月17日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批准常委会《关于筹备会议的报告》,通过各组起草的有关法律草案,并将新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授权常委会决定开幕日期。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开幕。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新中国的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教政策和外交政策制定了原则。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宪法之前,是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族人民共同遵守的立国大宪章。会议还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决定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平为首都并改名北京,采用公元纪年,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五星红旗为国旗;选举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周恩来等五十六人为委员,组成中央人民政府。9月30日,这个实行多党合作、政治协商、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会议胜利闭幕。 1949年10月1日,首都三十万人聚集天安门广场,举行震撼世界的开国大典。中国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以新的制度和新的形象向世界展示新的生机和新的活力。中国共产党探索、完善、实践二十八年的建国理论、纲领和方案,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得到了全面实现。 【参考文献】 [1][2][3][4]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Z].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5,66,121,147-148. [5]孙中山全集(第9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97. [6]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29. [7]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Z].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772-773. [8]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230. [9][10][1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Z].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95,157-158,486-487. [12][13]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648,742. [14]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176. [15]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4册)[Z].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364、365. [16]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092. 转自《江西社会科学》(南昌)2004年10期第7~12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