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斯兰的信仰体系中,现实生活与信仰是融为一体的,信仰是现实生活的基础和动力,而现实生活又是信仰的外在体现。 敬业,是伊斯兰教“主命”形式。“主命”,在伊斯兰教中是指真主肯定的事情。也就是说,凡是真主的命令所指定的,就是天命(也叫“天职”)。 伊斯兰教的“天命”思想深植于穆斯林个体化人格之中,成为穆斯林工作的动力,使得穆斯林从事任何一种工作都具有神圣性,日常的世俗生活也因此具有了宗教意义。也就是说,伊斯兰教的“主命”意识不仅限于宗教功课,更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正是在这种“主命”观念的基础上,形成了伊斯兰教的敬业思想。只有在敬业中体现信仰的人,才不是亏折的人,才是能够得救的人。把这种敬业行为神圣化,就构成了伊斯兰教积极的入世精神。 首先,敬业是信仰的一部分,是信仰的重要体现。伊斯兰教强调:敬业对于宗教正当化或宗教拯救是必要的。对敬业行为的要求来自信仰,反过来,这种信仰又以其行动的性质而自我肯定。作为虔诚信仰者,无论做什么工作,务农、经商、从教、从政,只要举意端正,动机纯正,利己利人,成人成己,那么,就是在做神圣的“阿麦里”(善功),就是在从事一项崇高的事业,而不是一种简单意义上的谋生的职业。既然是一项崇高的事业,就必须有敬业精神,因为这不是单纯养家糊口的手段,而是在履行真主所赋予的使命。对真主所赋予的使命,只能像履行“五功”等宗教功修一样,认真对待,一丝不苟,绝不能马虎敷衍。这就是敬业精神。 其次,敬业就是敬主。《古兰经》要求信仰者要扎实工作,力求更好。中世纪著名伊斯兰教学者安萨里在其名著《圣学复苏》中充分肯定了圣门弟子的敬业、创业精神,他说:“先知的一些弟子们不是经商于海陆,便是劳作于枣树园里,他们都是我们的榜样,我们应当向他们学习,而不应仿效那些背离穆圣道路,整天坐在清真寺里,两眼盯着他人的手,期待施舍的人。其实,那些努力生产,自力更生的人,才会得到主的宽恕和奖励。” 这就是说,有敬业精神并踏踏实实干事的人,会得到真主的眷顾和奖赏。因此要想取悦于主,就必须自强不息,有所作为,有所贡献,有所建树。对自己的工作和事业要全身心投入;对认定的目标,要有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对业务要刻苦钻研,做到训练有素,驾轻就熟。还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积累新经验,使业务精益求精。惟有如此,才不虚此生。 第三,伊斯兰教的“主命”天职思想给予了一个人在履行世俗义务时的一种道德评价,而且引出了伊斯兰教的核心教义,即每个人完成在现世的责任和义务,这就是他的“天职”。正如由伊本·欧麦尔所传述的:我曾听真主使者说:“你们每一个人都是管理者,要对自己所管理的对象负责:伊玛目是群众的管理者,应向群众负责;男人是家属的管理者,应向家属负责;妻子是家庭的管理者,应向家庭负责;保管员是主人财产的管理者,应向主人负责。你们都是管理者,故都不能从自己所管理的对象上推掉责任。” 可见,伊斯兰教主张履行现世中的任何义务都是“主命”。这种观念在伊斯兰教中是被高度重视的。在真主那里,任何敬业行善的工作都具有同等的价值。 敬业为天命的思想贯穿于每一位穆斯林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在履行这种天命的过程中,行为者不得丧失崇高的善的意志能力,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在现实中所操职业的兴衰问题,而且还关乎着灵魂的得救问题。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在伊斯兰的信仰体系中,现实生活与信仰是融为一体的,信仰是现实生活的基础和动力,而现实生活又是信仰的外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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