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实二千石长吏阿枉不平者 那么,针对上述问题,刘秀又该采取怎样的对策呢?是进一步对那些“近亲”、“近臣”予以优宠,还是对“多不平均”的州郡官吏加以惩罚,这自然是摆在刘秀面前的重要问题。然而严酷的现实告诉他,只能取其后者。就那些“近亲”、“近臣”而言,其在刘秀统一天下的过程中,的确立下了汗马劝劳,刘秀也理应考虑其实际利益。也正因为这样,刘秀把他们封为王、侯,“大国四县,余各有差”,无不给予优厚的安排。但是,刘秀也反复强调,要他们“人情得足”,“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告戒他们要遵纪守法。[8]而与之同时,“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10](p342)刘秀要达到巩固政权的目的,就不能不尽力争取人口和土地的控制权,以解决国家的财政问题;这些“近亲”、“近臣”就理应在既得利益的条件下,向国家提供自己的义务。因此,他绝不能容忍这些人和地方豪右的“田宅逾制”,更无法容忍州郡官吏“多不平均”的做法。于是当他了解到“检核”中出现的问题时,遂即下达了“度田”的第二道诏令:“遣谒者考实二千石长吏阿枉不平者。”[11] 刘秀诏令“考实”之后,到当年十一月,其派出的谒者,便首先在前汝南太守、时任大司徒的欧阳歙头上开了一刀。并在同年年底,不顾其“学为儒宗,八世博士”的老儒身份,以及“诸生守阙为歙求哀者千余人”的压力,果断地将他下狱处死。[12] 刘秀诏令“考实”之后,不仅欧阳歙之类被下狱处死,而且随着“考实”的深入,一大批“度田”不实的官吏,也被不断“考实”出来。及建武十六年九月,这些官吏,皆被刘秀下狱治罪。对此,《后汉书·光武帝纪》云: 十六年……秋九月,河南尹张伋及诸郡守十余人,坐度田不实,皆下狱死。 关于此事,《后汉纪·光武皇帝纪》、《后汉书·五行志》和《资治通鉴》卷四十三均有记载。而除《后汉纪·光武皇帝纪》云:“是时天下刺史、太守以垦田不实下狱死者十余人”,即其中也有“刺史”之外,其他皆云“诸郡守十余人”。而除河南尹张伋之外,其他均无名姓记载。然据“诏下州郡检核”,“刺吏太守多不平均”以及“考实二千石长吏”等情形来看,被治罪者应有刺史(州牧)。 除此之外,对于某些功劳较大犯罪较轻予以刑、免、左转的官吏,史书中也有一些记载: 《后汉书·刘隆传》:“十一年,守南郡太守……十五年,诏下州郡检核其事……明年,隆坐征下狱,其畴辈十余人皆死。帝以隆功臣,特免为庶人。” 《后汉书·隗嚣传》:王元“初拜上蔡令,迁东平相,坐垦田不实,下狱死”。 《后汉书·鲍永传》:“(永)出为东海相,坐度田不实,被征,诸郡守多下狱。永至成皋,诏书逆拜为兖州牧,便道之官。”注引《东观记》诏书迎下永曰:“君晨夜冒犯霜雪,精神亦已劳矣。以君帷幄近臣,其以永为兖州牧。” 《后汉书·儒林传》:牟长“稍迁河内太守,坐垦田不实免”。 《后汉书·酷吏传》:李章“出为琅邪太守……后坐度人田不实征,以章有功,但司寇论。月余免刑归。复征,会病卒”。 此外,建武十六年许,不知何故离任或左迁的牧守还有:鲍永逆拜州牧之前的兖州州牧,赵熹的前任平原太守,伏恭的前任常山太守,时任扬州牧的樊晔等等。这些人都中能与被“考实”有关(注:《后汉书·赵熹传》:“迁熹平原太守。时平原多盗贼,熹与诸郡讨捕,斩其渠帅,余党当坐者数千人。”据其传所载赵王良事,及《后汉书·赵王良传》、《后汉书·光武帝纪》推之,熹在建武十六年末为平原太守。又《后汉书·伏恭传》:“建武四年,除剧令。视事十三年……迁常山太守。”《后汉书·樊晔传》:“建武初,征为侍御史,迁河东都尉……数年,迁扬州牧……坐法左转轵长。”按《欧阳歙传》,歙建武六年由扬州牧拜汝南太守,晔为州牧十余年,当在建武十六年许“坐法”。)。另外,刘秀于建武十八年,“改州牧,置刺史”,[8]将其秩禄由二千石降为六百石,也不啻一次沉重的打击。 根据上述情形,我们可以看出:(1)在被治罪的地方官吏中,即有“帝城”的河南尹张伋、“帝乡”的近亲功臣刘隆,也有刘秀之子东海公刘阳的国相鲍永、东平公刘苍的国相王元。这说明对于“帝城”、“帝乡”及“近臣”、“近亲”的“考实”,是相当严格的。其他地区,犹当如此。(2)从范围上来看,所涉及的地域尤广。其中包括荆州之南郡,豫州之汝南,兖州之东平,徐州之东海、琅邪,司隶之河南、河内,等等。而据下述民变事件“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则此四州尤当严重。(3)从人数来看,因“度田”不实被处死的郡太守达十余人,被下狱、黜免和左迁的郡守、国相以及州牧等,也所在多有,再加上以“赃罪”等被处死或刑、免的官吏,至少也有数十人。至于将所有州牧都降级处理,更不啻一次沉重的打击。以至度田之后,刘秀本人也不能不感到过分,从容对虎贲中郎将马援曰:“吾甚恨前杀守、相多也!”当然,刘秀这样说,只不过是他行使“柔道”的惯用手法而已。故当马援对曰“死得其罪,何多之有!”时,他不禁“大笑”起来(注:《资治通鉴》卷四十三。按上揭高文称,此“为我们保存了一则很有价值的史料”,“唯独《通鉴》保存之,实为可贵”。按《后汉纪·光武皇帝纪》建武十六年条:“上从容问……”则不独《通鉴》载之也。)。这说明其“度田”的态度是多么坚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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