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历史上,城市的出现大约已有5000年之久。自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即手工业与农业分离以后,出现了商品和货币。而在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产生了商人阶级以后,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固定地点便应运而生,形成了城市的雏形。但是,城市的出现不等于城市化的开始。城市化不是指城市发展、演变的简单过程,而是指机器生产取代手工劳动之后,城市性质和功能的根本改变。在农业文明占统治地位的前工业社会,城市的性质正如马克思所说,城市是建立在农业和土地财产基础之上,社会呈现的是“城市乡村化”的景象。城市仅是农产品的集散地和手工业生产的集中地。城市经济有赖于农业生产,其手工业和商业在国家整个经济中还不占主导地位,尚不足以改变以农业为本的状态。还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只限于作为政治、宗教和军事中心。在漫长的数千年中,城市的规模和作用不断发生变化,但其功能和性质没有根本转变。只有工业化的巨大震动才使城市摆脱了农业基础,成为大工业生产的中心,呈现出马克思所说“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80页。)。 城市化的重要前提之一便是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与历史上各种类型的人口流动相比,这次人口转移不仅规模空前,而且性质有别。在前工业社会,无论什么原因引起的人口迁徙,包括发现新大陆之后的跨洋移民,虽然其流动方式各异,但总的性质都属于手工劳动时代的变动。工业革命发生后,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发生了彻底变革,致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释放出来的剩余劳动力转向城市兴起的第二、三产业。因此,这次人口流动是建立在机器生产和工厂制基础之上,人们劳动的性质由农业转化为工业和服务业,从而使整个社会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劳动力重新配置,最后完成了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过渡。 农业人口向城市流动是工业化引起的重大历史变革,是社会向更高阶段发展的一次飞跃,标志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各国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各异,然而殊途同归,他们经历这场变革只是时间早晚而已,谁也不可能逾越这一人类社会共同的规律。美国虽然历史不长,却已走完了这次人口转移的全过程。中国、印度等国家历史悠久,可还处在城市化的初级阶段,农业劳动大军依然占据着广大农村。可见,这场历史性转移虽是各国发展的必由之路,但各国鉴于不同的历史背景和经济发展水平,实现这次转移的速度和具体方式自然有所区别。美国的建国道路与众不同,所以,农业劳动力转移这一变革也独具特色。 美国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的全过程,即从开始转移到基本停止转移,大约经历了150年,从19世纪20年代至20世纪60年代。 大致可分为几个阶段(注:参见王章辉、黄柯可主编:《欧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城市化》,第46、51、54-57、59-63、67-75、81页。):美国内战(1861-1865年)前为初级阶段,劳动力转移这场变革初露端倪。西进运动是第一次大规模跨地区的人口迁徙,其主体是农业人口的异地流动,同时也促进了中西部地区城市化的发展。19世纪七八十年代,即内战和“重建”之后,出现第一次农业人口转移的高潮,主力军是南方各州从未流动过的黑人农民。19世纪9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世界经济大危机之前),是美国农业人口转移全面高涨的时期,规模大,人数多。南方农民转入北方和西部的城镇;东部和中西部的人口也大批涌入远西部新建的城市。20世纪20年代,美国城市人口终于超过了农村人口,初步实现了城市化。此后,经济大萧条和二战时期,这一进程出现特殊情况(注:参见王章辉,黄柯可主编:《欧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城市化》,第79-80页。)。二战后五六十年代是农业人口转移的最后一个高峰,从此美国步入了城市化高度发达的国家行列。 纵观这一历史进程,美国农业人口的转移相当平稳和顺利,而且速度越来越快。这里固然有工业化水平和农业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等重要因素,然而,值得分析的却是在一般规律之外的个性特点。这些特征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农业人口外流受到的阻力小,障碍少;2.外来移民不断形成新的农民,使农业劳动力转化的过程较短;3.农村人口转移与全国人口流动同步、同向。 一、农业人口外流的阻力小,障碍少 在这一点上,美国与同等水平的英、法、德等国相比,明显占优势,与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相距更远。19世纪初,美国在新英格兰地区已出现简单的机器和工厂。1812-1814年第二次反英战争取胜后,广大北部(包括东北部和中西部)全面进入了工业化时期,新兴工业城市不断涌现,使东北部地区逐渐成为制造业的中心。新开发的大湖沿岸和俄亥俄河流域,由于自然资源丰富,采矿、炼铁、石油等重工业后来居上,使居民点、矿区等地发展为工业城市。工业化风起云涌的形势自然影响着一部分农民的去向。多数人为改变收入状况,单身青年更向往美好前途而弃农进城,也有农民因家乡土质不好,生活难以维持,被迫另谋生路。就全国而言,除南方黑人外,人口流动是自由的,不受法律限制,除了交通不便、资金不足这一类困难外,几乎没有人为的障碍。 与西欧主要国家相比,美国的优越性显而易见。她从未经历封建制度,开国时便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没有户籍制度和严格的教区制限制居民迁徙。英国是工业革命的开路先锋,曾经独领风骚,但是,农民向城市流动却受到法律条款的种种限制。18世纪下半叶,工业革命在英国爆发后,实行了100多年的旧法规,如《济贫法》、 《定居法》等依然有效。人们的行为被限制在所属的教区,一旦出走便会被外地教区遣回。有的法律规定,外出者必须得到原教区保证给他救济的证明,方可被其他教区接纳,而且一旦新地方对他不满,遣返回乡的费用还要由原教区负担。这样,原籍所在地很难支持人们流动。工业化开始后,英国在发展工业的同时,还要想方设法排除这些障碍,在18、19世纪英国相继颁布新法,放宽了人口流动的限制。可是,有的法律又走到了另一极端,如把农村剩余劳动力集中到“济贫院”,经过强制“教养”后,强行移至某些工业地区,或者遣送海外(注:王章辉、黄柯可主编:《欧美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第17页。),人们依然无选择流动的自由。直到19世纪中期,英国工业革命初步完成时,有关人口转移的法律还在出台。可见,克服这种阻力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在欧洲有的国家,严重影响农业人口转移的问题是长期的民族分裂。美国是由移民组成的新国家,民族分裂尚未出现,国家统一在各级政府的权威之下,各种经济制度比较健全。德国却是诸侯割据的典型,她在工业革命开始后,为统一国家所花费的时间几乎与发展工业的时间相同。德国当时分为30多个行政独立的诸侯国,其经济制度,乃至在度量衡方面均各行其是。她是在工业革命期间,自上而下强行统一了国家,制定了宪法(注:王章辉、黄柯可主编:《欧美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第157页。), 由此才从法律上确保了人们进行经济活动和迁移的自由。美国制定宪法比德国约早60年,各州宪法也有关于保证人权不受侵犯的条款。尽管在具体执行中,践踏人权的现象时有发生,更不必说南方的奴隶制度,但总体而言,国家没有设置限制人口流动的障碍,相反,颁布了不少法律鼓励人们开发西部。 再从思想观念方面的阻力来看。美国在工业化起步时城市化进程缓慢,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只是凤毛麟角。1810年,美国城市人口总和仅占全国人口的7.3%(注:兰斯·戴维斯等:《美国经济史》(L.Davis,J.Hughes,D.Mcdougall,American EconomicHistory ), 伊利诺伊1969年版,第268页。)。此后,城市数目从1820年的61座增加到 1830年的90座(注:埃里克·兰帕德:《城市化》(E.Lampard, Urbanization), 载格伦·波特编:《美国经济史百科全书》( G.Porter,ed.,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Economic History)第3卷,纽约1980年版,第1038页。),而且大部分并非工业城市。形成如此局面的一个重要因素便是思想观念问题。反对发展工业城市的观点在社会上颇具影响,其代表人物正是第3任总统杰斐逊。他长期出使欧洲, 对英国工业化初期的城市印象不佳,于是提出,只有以土地为依托的人才具有纯洁而高尚的品德;工人流动性强,传播不满情绪,是社会不安定因素;美国应建成一个以农业为本的民主共和国,把工厂留在欧洲。他把城市定性为贫困、落后和犯罪的是非之地;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和滋生腐败的土壤。其实,这类观点在工业化初期也不足为怪。因为工业革命是生产力发展所使然,人们对新生事物的认识必然需要一个过程。如若将美国与法国相比,后者则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法国工业革命发生时,全国人口的75%为小土地所有者,他们眷恋土地,固守旧的生产方式,思想保守,长期对工厂制和农业机械化持怀疑态度。更严重的是,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法国统治者还把这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民队伍看作是“一种社会稳定的保障”(注:格伦·波特编:《美国经济史百科全书》第3卷,第120页。),致使法国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和城市化进程始终相当迟缓。不难看出,杰斐逊的担心与法国的统治者不谋而合。这种情况或许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之初,颇具典型性。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同样的思想观念在美国存在的时间比法国短得多,危害也小得多。法国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才得以转变,美国则在内战前就已打破了这种观念,两国相差一个多世纪。究其原因,取决于美国独特的国情。这一点,可以从决策者和民众的观点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决策者的观念。工业化初期,尽管杰斐逊的思想阻力很大,但是在事实面前他能及时革故鼎新。当时,美国的海外贸易一再受挫于欧洲大国,而市场上却充斥着英国的工业产品,美国面临再次沦为殖民地的威胁。当杰斐逊被迫对欧洲大国采取“禁运”对策后,美国以暂时的损失为代价换取了长远利益。杰斐逊痛苦地承认说:“我们的禁运产生了一个值得庆幸的持久的效果,它使我们开始从事国内的各种制造业,……以后我们对英国的需求则可以实足缩减一半。”(注:菲利普·方纳编:《杰斐逊文选》,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6页。)财政部长加勒廷说得更为具体,“以前从英国进口的货物开始在美国生产,纺织、制帽、造纸、活字印刷、火药、冶铁等工业开始起步。”(注:吉尔贝·希纳尔:《杰斐逊评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 第415页。)领导层观念的变化,对于确保美国沿着工业化道路发展下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领导层的观念方面,必须强调一点,建国之初,以财政部长汉密尔顿为首的一派始终坚持工业化道路的方针,虽然曾经遭到杰斐逊一派的强烈反对,但其影响已广泛渗入到美国人的观念之中。杰斐逊本人建国思想的转变,也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吸取了汉密尔顿的主张。罗荣渠教授曾评价说,杰斐逊“敢于放弃过时的观点,把政敌的观点化为自己的观点,把美国从险些失误的道路上拉回来。……美国如果丧失了时代机遇,她的未来将是怎样一种前景?”(注:罗荣渠为《美国早期现代化的两条道路之争》(张少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一书所作的“序”,第3页。)所幸的是, 从联邦政府成立到第二次反英战争胜利,这场关于建国道路的斗争仅仅持续了20多年,美国便毅然迈上了工业化的大道。与法国执政者长期对小农经济的眷恋之情相比,美国统治者显然更识时务,故而思想意识方面所产生的副作用比较小,广大农民的历史性变革进行得也就比较顺利。 (二)民众的观念。美国是一个以欧洲移民为主体的新国家,人们远涉重洋来到新大陆,力求摆脱母国的封建统治和宗教束缚。自建国前英国加强对北美殖民地的控制开始,北美人民便集会、结社,探求新的生活道路。“天赋人权”和“人民主权”思想在民众中产生了深刻影响。前者强调自然权利,人人生而平等;后者针对专制独裁,倡导人民自治。在确立和传播这些思想方面,杰斐逊建立了不朽的功勋。所以,美国人具有崇尚自由平等的传统,思想观念比较开放,容易接受新事物。 “流动”是美国社会的一大特点。首先,移民来美本身就是一场过洋跨洲的大迁移。在科技落后的时代,进行这种冒险行动生死难卜,然而却锻炼了移民坚忍不拔的意志,为后来开发西部奠定了思想基础。他们来美后的艰苦创业又锤炼了人们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性格。其次,流动是美国人赖以生存的有效方式。边疆不断向西扩展,机会和变化相伴,人们不可能固步自封,因循守旧,更何况移民四海为家,在新大陆又无祖传家产可恋,因而迁动时也少有后顾之忧。美国的特点与欧洲国家形成鲜明对照。法国由于小农经济长期存在,人口流动性很差,定居性很强。在几个世纪中农村人口的地理分布基本不变,农民很难摆脱土地的束缚。加之在法国工业化前期,大批手工作坊长期存在,吸引农民固守乡土。分散经营的纺织、制革、木材加工、铁器制造遍布农村,严重影响了工厂制的发展,更谈不上农业人口大规模的转移(注:参见王章辉,黄柯可主编:《欧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城市化》,第134、106页。)。由此可见,美国人的“流动”观念和开放意识,为农业劳动力的转化减少了许多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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