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8日 (戊子年二月十一)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闭幕 2008年3月18日 (农历二月十一),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闭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后,1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和副委员长、秘书长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主席台就座。 2932名代表出席会议。上午9时,吴邦国宣布大会开始。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五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批准了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批准了2008年中央预算。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三个报告。 完成这些议程后,胡锦涛发表了重要讲话。 吴邦国随后也发表了讲话。 9时40分,吴邦国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