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2日 (戊子年二月十五) 马英九当选第12任中华民国总统 2008年3月22日 (农历二月十五),马英九当选第12任中华民国总统。 1967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972年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赴美留学,获美国纽约大学法学硕士、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马英九曾在美国短暂工作,1981年后,历任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研究顾问,美国波士顿第一银行法律顾问,美国纽约华尔街柯尔迪兹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后返回台湾担任“总统府”第一局副局长,兼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副教授。1982年,马英九出任蒋经国英语翻译。在1984年后的十五年中,他先后出任国民党中央副秘书长及多种行政职务。 1998年12月当选为台北市市长,2002年12月连任台北市市长。马英九是国民党第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1999年8月、2001年7月分别当选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 2003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副主席。2005年7月,以72.36%的得票率当选为中国国民党新一任党主席。 2007年2月13日,因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的使用,而被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起诉(后经台湾法院二审宣判无罪),马英九曾承诺若遭起诉即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职务,乃于同日请辞党主席并化悲愤为力量,正式宣布参选2008年台湾“总统”。 2008年3月22日,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举行了投票。中国国民党籍候选人马英九、萧万长获胜,得票765.87万张,得票率为58.45%。 2009年7月26日中国国民党主席换届选举结束,马英九以28万5354票当选新任党主席,得票率为92.51%。10月17日中国国民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在台北县新庄体育馆举行,马英九宣誓就任国民党主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