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8日早晨7时20分,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庙湾镇的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日零点班入井的293名矿工,除127人获救生还外,其余166人死亡。 11月28日上午7时许,井下工人在415工作面下隅角靠采空区侧进行强制放顶,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致使井下当班工人16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165.91万元。 这起事故发生后,井下灾区又接连发生四次爆炸。由于井下瓦斯和有害气体严重超标,煤层着火,决定采取注水灭火措施。截至三月二十八日,累计注水四十四点三万立方米,井下灭火完成,从四月六日开始抽水。四月十六日到十七日抽调五名专家配合地方政府到陈家山矿下井勘查,初步了解井下四一五灾区仍有积水约三十五万方,瓦斯积聚量大,浓度高达百分之九十。 鉴于陈家山煤矿2日连续发生4次瓦斯爆炸,井下情况复杂,遇难者遗体的搜救工作可能会延缓一段时间,事故善后处理小组将动员家属在自愿的原则下委托陈家山矿全权处理遇难职工遗体;不愿意委托的,也可以先返回,等待通知。2004年12月15日上午从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11·2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抢险指挥中心了解到,到目前为止,166名遇难矿工家属已全部签订协议并接受了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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