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颢(1032年~1085年7月9日),宋代理学家、教育家。北宋哲学家,理学奠基者。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河南洛阳人。 自幼深受家学熏陶,在政治思想上尤受父程珦影响,以非王安石新法著称。举进士后,历官京兆府都县主簿,江宁府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神宗初,任御史。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不受重用,遂潜心于学术。《曾参与王安石变法,后因反对新法,被贬至洛阳任京西路提点刑狱。与先后被贬至洛阳的文彦博、吕公著、司马光等相互联系,继续反对新法。哲宗即位,司马光执政,荐程颢为宗正寺丞,未及行即病逝。嘉定十三年(1220),赐谥纯公。淳□元年(1241)封河南伯,从祀孔子庙庭。 网络配图 程颢早年受父之命,与弟程颐从周敦颐问学,由此立志于孔孟之道,又泛览诸家,出入于老释,然后“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谓孟子没而圣学不传,以兴起斯文为己任”。在洛阳与邵雍、张载亦往来论学。由于他和程颐长期在洛阳讲学,故他们的学说亦被称为“洛学”。 程颢提出“天者理也”的命题。他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天理”是他哲学体系的最高范畴,他把“理”作为宇宙的本原。就天道的内容来说,程颢形容它是“生”,谓世界生生不已,充满生意,提出“天只是以生为道”,故“天地之大德曰生”。他认为生是天道,是天地之心,于是称天道为仁。这就把本来是伦理学上的概念仁抬高为宇宙的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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