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用“吃人”来形容封建的旧社会来表达其罪恶,其实在古代封建社会中真正的吃人事件并不少见。 第一种情况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会发生这样的现象。天灾和战乱,对于百姓来说是趋近灭顶的灾难。 在这些情况下爆发的饥荒足以把人们逼向末路,这种情况下百姓相食甚至易子而食的现象在史料记载发生的次数就很高,几乎每个朝代的大饥荒的年头都会有这种看似违背人性实则无奈的事情。 网络配图 北宋靖康年间,统治者被掳走已经觉得受了天大的耻辱,此时的百姓处于怎样的水深火热更没人在意。金兵入侵,战乱频起的情况下,粮食变得紧缺。不论是官兵还是百姓,都吃不上粮食。 江淮地区可以算是富庶地区,但在当时都已经到了民众相食的地步。尸体甚至公开在集市上被售卖。一个青壮年男人的尸体甚至比不上一斗米贵。 有一支抗金义军携带人的肉做成的肉干当军粮,这些粮食被称为“两脚羊”:年纪大而瘦的男人由于肉老而柴,需要多加一把火烹饪,于是叫饶把火;年轻的女人肉质鲜美,比真正的羊肉都好,所有叫不羡羊;小孩骨肉嫩,就叫和骨烂。人民在战乱中受的苦难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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