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 确实,西周分封制度的实施需要广大的土地,也就是疆域,但这并不能构成其前提。西周分封制以宗法制度为基础,所以宗法制才是其真正的前提。西周分封制的弊端其实也和它这一前提脱不了关系,宗法制以血缘维系,而血缘并不是稳定不变,相反,它代代相传,只会越来越单薄,最后导致王室和诸侯之间关系的疏远,那么就不难想象诸侯之间会开始互相征伐,进而威胁周王的地位。 西周分封制的前提 西周分封制的前提是宗法制度。 西周灭商以后,对于如何维护自己的统治,巩固国家政权,成为摆在西周统治者面前的当务之急。在吸收商朝灭亡教训的前提下,西周统治者以宗法制度为基础,创建了“封诸侯、建藩卫”制度,即分封制度。由于当时生产力比较落后,如果采用中央集权制度,在通信交通都比较落后的情况下要管理庞大的国家是十分困难的。所以采用分封制度,由王室的后代或臣子以封地的形式对广大国土分而治之,而封国又统一在周王朝的之下。其它还有些小因素:原始社会遗传的思想和国家不成熟(很多游牧民族占领农耕地区时都这样);诸侯势力太大(武王伐纣有三千诸侯参与,而且商朝旧贵族实力也很大)。 西周分封制的弊端 西周分封制的弊端也在于其基础宗法制度。 由于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的基础上,随着人类的不断繁衍,大宗与小宗之间,王室与诸侯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特别是那些在比较边远的地区的诸侯国还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王室的关系更加越来越疏远。长此以往,本来就因为生产力发展水平而存在不同程度的分散性,独立性的诸侯国离心倾向越来越大,越来越不满足于做一个小小的诸侯国君。一些势力较强的诸侯国更不满足于自己的现状,互相侵占土地,掠夺财富,甚至是吞并小国,战乱由此而开始,给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 (责任编辑:admin) |